裴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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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諏之(?—6世紀),士正河東郡聞喜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聞喜縣)人,出自河東裴氏定著五房之一的西眷裴[1][2]北魏西魏官員。

裴諏之的父親裴佗曾任北魏的中軍將軍。他年少喜歡儒學,釋褐試中考授太學博士,曾經在常景處借書百卷,十多天以後就歸還。常景懷疑他不懂得內容,就著每卷設問,但裴諏之都能一一應答。常景慨嘆:「應奉能一次看五行文字,禰衡一看就能記住書本內容,今天都能在裴諏之身上看到啊。[1][2]楊愔全家改葬,拜託他一次過寫作十多篇墓誌,文辭都優美。裴諏之和兄長裴讓之皇甫和及其弟弟皇甫亮在洛下知名,當時的人說:「諏勝於讓,和不如亮。」司空高乾寫信給他:「想要委屈你出任戶曹參軍。」裴諏之答覆不擔任[3][4]元欣大司馬府,徵召為裴諏之記室。東魏遷都鄴城,裴諏之留在河南。西魏將領獨孤信進入金墉城,當時洛陽已經荒廢,沒有什麼人物,只有柳虯在陽城,裴諏之在潁川,獨孤信把他們徵召來,任命柳虯擔任行台郎中,裴諏之擔任都督府屬,都掌管文書,當時的人說:「北府裴諏,南省柳虯。」[5][6]獨孤信兵敗,他在南山居住,東魏洛州刺史王元軌授與他中從事官職,但西魏軍隊忽然到達,隨即退後,於是裴諏之西魏。宇文泰任命他為大行臺倉曹郎中,去世後贈徐州刺史[7][8]

引用[編輯]

  1. ^ 1.0 1.1 北齊書·卷三五·補列傳第二七》:(裴)諏之,字士正,少好儒學,釋褐太學博士。嘗從常景借書百卷,十許日便返。景疑其不能讀,每卷策問,應答無遺。景嘆曰:「應奉五行俱下,禰衡一覽便記,今復見之於裴生矣。」
  2. ^ 2.0 2.1 北史·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裴佗,字元化,河東聞喜人也。……子讓之。……讓之次弟諏之,字士正。少好儒學,釋褐太學博士。嘗從常景借書百卷,十許日便返。景疑其不能讀,每卷策問,應答無遺。景歎曰:「應奉五行俱下,禰衡一覽便記,今復見之於裴生矣。」
  3. ^ 《北齊書·卷三五·補列傳第二七》:楊愔闔門改葬,托諏之頓作十餘墓誌,文皆可觀。讓之、諏之及皇甫和弟亮並知名於洛下,時人語曰:「諏勝於讓,和不如亮。」司空高乾致書曰:「相屈為戶曹參軍。」諏之復書不受署。
  4. ^ 《北史·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楊愔闔門改葬,托諏之頓作十餘墓誌,文皆可觀。讓之、諏之及皇甫和、和弟亮,並知名於洛下。時人語曰:「諏勝於讓,和不如亮。」司空高乾致書曰:「相屈為戶曹參軍。」諏之復書不受署。
  5. ^ 《周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大統三年,馮翊王元季海、領軍獨孤信鎮洛陽。於時舊京荒廢,人物罕極,唯有虯在陽城,裴諏在潁川。信等乃俱徵之,以虯為行台郎中,諏為都督府屬,並掌文翰。時人為之語曰:「北府裴諏,南省柳虯。」
  6. ^ 《北史·卷六十四·列傳第五十二》:大統三年,馮翊王元季海、領軍獨孤信鎮洛陽。於時舊京荒廢,人物罕存,唯有虯在陽城,裴諏在潁川。信等乃俱徵之,以虯為行台郎中,諏為北府屬,並掌文翰。時人為之語曰:「北府裴諏,南府柳虯。」
  7. ^ 《北齊書·卷三五·補列傳第二七》:沛王開大司馬府,辟為記室。遷鄴後,諏之留在河南,西魏領軍獨孤信入據金墉,以諏之為開府屬,號曰「洛陽遺彥。」信敗,諏之居南山,洛州刺史王元軌召為中從事。西師忽至,尋退,遂隨西師入關。周文帝以為大行臺倉曹郎中,卒。贈徐州刺史。
  8. ^ 《北史·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沛王開大司馬府,辟為記室。遷鄴後,諏之留在河南。西魏領軍獨孤信入據金墉,以諏之為開府屬,號曰「洛陽遺彥」。信敗,諏之居南山,洛州刺史王元軌召為中從事。西師忽至,尋退,遂隨西師入關。周文帝以為大行台倉曹郎中。卒,贈徐州刺史。

參考文獻[編輯]

  • 北齊書》·卷三五·補列傳第二七
  • 北史》·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