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陳明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明國(1966年10月14日),男,漢族,四川儀隴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二級大法官

生平

[編輯]

2008年8月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15年1月任四川省司法廳廳長。2018年1月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2021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廳廳長[2]。2021年3月22日,歐盟宣佈制裁陳明國,並凍結其資產、對其實施旅行禁令。[3]2024年3月,接替王明山出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陈明国. 中國法院網. [2020-04-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2). 
  2. ^ 陈明国任新疆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王明山不再担任(图 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21-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2). 
  3. ^ 新疆维吾尔人权:欧盟三十年来首次因人权问题制裁中国. BBC News. [2021-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25). 
  4. ^ 陈明国已任新疆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國經濟網. [2024-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11).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王明山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書記
2024年3月-
現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王明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廳長
2021年1月-2024年3月
繼任:
潘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