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0mm有坂子彈
6.5×50mm有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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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步槍 | |||||||
原產地 | 大日本帝國 | |||||||
服役記錄 | ||||||||
服役期間 | 1897年—1950年代(日本) | |||||||
使用方 | 大日本帝國 | |||||||
參與戰爭 | 一戰、民國軍閥戰爭、北伐戰爭、蘇日邊界衝突、第二次中日戰爭、二戰、國共內戰、韓戰、越戰 | |||||||
生產歷史 | ||||||||
研發日期 | 1890年 | |||||||
生產日期 | 1897—1944年 | |||||||
基本規格 | ||||||||
彈殼類型 | 有緣縮口 | |||||||
彈頭直徑 | 6.705 mm(0.2640吋) | |||||||
彈頸直徑 | 7.34 mm(0.289吋) | |||||||
彈肩直徑 | 10.59 mm(0.417吋) | |||||||
殼底直徑 | 11.35 mm(0.447吋) | |||||||
底緣直徑 | 11.84 mm(0.466吋) | |||||||
底緣厚度 | 1.143 mm(0.0450吋) | |||||||
彈殼長度 | 50.39 mm(1.984吋) | |||||||
全長 | 75.69 mm(2.980吋) | |||||||
底火種類 | Boxer式中心底火/步槍小型 | |||||||
彈道表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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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Winchester |
6.5×50mm有坂子彈是日本帝國一戰至二戰時期使用火藥棉作為發射火藥的標準步槍彈,配用於日本有坂30、38式步槍和大正11年式輕機槍等槍械。
設計及性能
[編輯]6.5x50mm有坂子彈是1897年與「三十年式步槍」配套開發的,亦日本第一款無煙火藥子彈。最早為細長的圓頭彈,稱作「三十年式實包」;1905年推出的38式步槍時,最初目的僅是改進三十年式步槍的不足,所以以兼容此彈為標準開發,未有專門研製新彈。
隨着世界各國彈藥尖頭化,1907年6.5毫米有坂彈亦推出日本第一款尖頭彈版本,以兼容30、38式步槍為標準開發,為細長的尖頭彈(二者均為鉛芯),稱作「四十式銃弾」,總長與「三十年式實包」相同。
1941年後,子彈被進一步縮短。為了方便士兵和軍需官,在包裝上統一標示為「三八式銃實包」。雖然後兩者均為四十年(1907年)後開發的產品,不過與最初兩者均可完全兼容使用。此外,也有為機槍推出過減裝藥版本及其它用量較少的各種改版。
有坂子彈在設計上也擁有高倍徑比的特性。高倍徑比的子彈受限於體積、體積與尺寸的關係,運動的特性往往從一般大氣的環境下突然變化成為高密度的環境時,例如人體,密度的變化限制了彈頭進行物理性的變化。而且,像有板子彈這種高倍徑比的彈頭受限於尺寸,因此要產生滾轉的效應概率就會下降,一方面是初速的原因;而且初速象徵彈頭僅具有比較低的動能焦耳量,再因為彈頭的設計並不是純正的矛式設計,以及例如人體的密度中均值而影響,毋寧說是限制了彈頭能夠形成滾轉的機會,所以反而產生穩定的貫穿力量。
普遍來說,低長徑比並且具有矛式彈尖的彈頭很容易因為密度的變化而在擊中物體後產生滾轉,而滾轉又會引發與加速彈頭的變形與彈頭罩破裂,尤其彈頭曾經先擊穿過堅硬的物體而變形後,彈頭的破裂的過程會變的更快。這亦是子彈如何對目標造成殺傷的方式。
即便在數據上平平無奇,卻也因二戰時期的加工粗劣和資源缺少,使得該槍的銅被甲厚度很低,容易在擊中人體後暴露出鉛芯,從而引發了更強的殺傷力;美國軍醫部所出的書本稱其中頭部到軀幹中彈後形成可怕的巨大穿出傷的亦不在少數,並稱6.5×50有坂彈長在150m、最多200m內命中人體會出現相當可觀的彈頭變形,但在200m至600m距離上飛行彈道會非常穩定,命中人體之後也很難失穩,因此會形成擊中目標後,進口出口一樣大的情況。
銷售
[編輯]6.5×50mm槍彈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也銷售到歐洲國家。一戰期間,三八槍和它的前身三十年式都被英國人用於訓練單位和海空軍單位以將恩飛步槍用於前線。俄國人缺槍,將它廣泛用於戰場,著名的內戰時的捷克軍團用的幾乎全是三十年式和三十八年式。同時他們設計的世界最早的自動步槍費德洛夫M1916式也用了該子彈,是因為在所有的主流步槍全威力彈中它的威力剛剛好,後座力不會太大。芬蘭人用它來當後備部隊卡賓(騎兵)槍及民團的彈藥。其他國家如阿爾巴尼亞、墨西哥等也有少量引進。另外,日本軍部曾大量走私步槍到中國;在軍閥混戰時期成為另一種常見步槍(奉系以及直系以至於到後來山西晉系均曾使用過6.5毫米口徑步槍,但主力口徑均為7.9毛瑟系列步槍);國民革命軍最早的獲得的蘇援武器也是此款,蘇聯獲得三八式步槍的來源除一戰期間購得外,還有因為日本西伯利亞出兵撤退時繳獲而得,接着再提供給當時缺乏軍火的國民革命軍。抗日戰爭結束,侵華日軍投降後,繳獲的三八式步槍在中國國共內戰期間廣泛使用。國軍方面使用的均擴膛修改為7.92毫米,以配合自產彈藥。另外,中國各兵工廠在清末民初時期曾生產6.5×50mm有坂子彈,其所產子彈的彈殼經修改,與日制不兼容,產量也少。北洋袁世凱時期因北洋政府所屬軍工署所做測試結果指6.5×50mm有坂子彈與毛瑟7.9步槍彈相比在較遠距離威力不足,因此廢棄6.5×50mm有坂子彈生產,其後僅廣東兵工廠仍有極少量自產,用於在廣東民間銷售。
使用國家
[編輯]生產國
因南京政府制式裝備為進口和仿製的德國7.92X57mm「毛瑟步槍彈」,從「漢陽造」到「中正式」至「捷克輕機槍」均兼容毛瑟彈,因此6.5X50mm有坂彈僅在地方軍閥有所仿製使用,中央軍因沒有正規彈藥供應不屑使用。後八路軍因南京政府中斷了軍餉彈藥供應,被迫以戰場上擄獲或戰後接收自關東軍為主,為有坂彈主要使用者,其間八路軍亦嘗試用用過的6.5mm有坂彈殼重裝製成子彈,但較工業生產的有坂彈相比,沒有質量一致性,超過兩百米後幾不堪用。
訓練用槍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向日本購買
用於1918年的內戰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
[編輯]- The 6.5×50 Arisaka (6.5 mm Japanes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by Chuck Hawks
- THE .256" BRITISH: A LOST OPPORTUNITY - British use of the 6.5×50mm
- The 6,5x50 Arisaka By Giovanni Defrancisci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流言終結者}三八大蓋威力小,現代小口徑子彈威力大(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