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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八國聯軍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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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軍暴行及義和團暴行的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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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中立性,以及明確雙方的戰爭罪行,我提議將原在八國聯軍此條目中的聯軍暴行移動到此一條目,並與義和團暴行並列或上下分列,當然,這還得有足夠的人數支持。

另外,我注意到兩個條目的暴行都缺少足夠的資料佐證,這應該屬於需要補充的部份。A198878留言2018年12月17日 (一) 07:27 (UTC)[回覆]


「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條目名稱或違反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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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的方針之ㄧ是中立性,八國聯軍的性質本身存在爭議,命名不應該先入為主將「八國聯軍」視為「侵華戰爭」。這種中國中心的POV在大陸或許習慣了,但是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歡顏展卷留言2016年4月25日 (一) 18:03 (UTC)[回覆]

維基不應該以所謂"常見中文名稱"來做為條目命名標準,因為那並不是"常見中文名稱",而是"常見中國名稱","中國名稱"指示區區中國一家之言,本身就不中立,要是未來中國在網絡上大搞改名運動,將日本叫成鬼子國,美國叫成美帝,那麼是不是連維基裏面的日本跟美國條目,都要按照這個可笑"常見中文名稱"標準,改名為鬼子國跟美帝呢?
另外為了公平與中立性,請將本條目改成正確的「八國對中國自衛反擊戰」。2016年6月1日 (三) 16:00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36.233.226.2對話貢獻)加入。
WP:命名常規提到「儘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總的來說,所有條目命名都應當……儘量確保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連結到這些條目。」首先你說的題目是從哪個「公平中立」「正確」的第二手來源挖出來的,這就很讓人起疑了(先不懷疑這個題目是否違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其次基本違反了我提到的方針,你提的名稱明顯既夠不常見,又不夠簡單,和常識就更不沾邊了。請解釋。---Zwd626留言歡迎參與地理學專題 2016年6月24日 (五) 15:50 (UTC)[回覆]
當然是八國聯軍之役比較有中立性阿,加一個"侵華戰爭"很明顯是中國角度思考--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7年6月9日 (五) 08:55 (UTC)[回覆]
如果改成「公使館圍城」呢?--  天秤P  留言  2017年6月11日 (日) 10:06 (UTC)[回覆]
那應該也行,不過可能很多人會搞不清楚到底是誰跟誰打。我個人比較支持八國聯軍之役,或者改成「義和團圍攻八國使館之役」也行,但這又像是中國的那些仇外神劇,而且似乎偏離主題。A198878留言2018年12月17日 (一) 07:19 (UTC)[回覆]
八國聯軍宣稱的「理由」是義和團圍攻使館,但即使剿滅了義和團也依然繼續進攻到佔領整個北京城,已經遠超出其宣稱的尺度,而且後續多國佔領北京、軍事佔領中國多地,並在戰後縱軍大肆掠奪。如果只是針對義和團進攻使館做懲罰性戰爭,並沒有理由做任何的軍事佔領首都、割地、賠款等行為,僅對使館區進行軍事佔領足矣。總的來說,如果要說「對中國自衛反擊戰」則屬實荒唐,這早就超出了自衛反擊的尺度了。如果為了中立,大可以保留現在的「八國聯軍之役」一名,和「常見名稱」也接近。--衛琉馬太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03:32 (UTC)[回覆]
違反「中立性」 ? 強詞奪理, 野蠻歐洲民族的虛偽體現. 49.245.75.87留言2022年2月2日 (三) 08:22 (UTC)[回覆]
條目不叫這個名字總得有個亦稱吧,那這個條目怎麼不叫2022年俄烏衝突?只要是政治實體的一方武裝進入另一方控制的領土,就叫入侵好嘛,韓戰的討論區某位編者原話:韓國在法理上擁有整個半島的主權,實際上擁有三八線以南的主權。朝鮮人民軍南下是侵犯了韓國實際上的領土主權。聯合國決議擊退朝鮮人民軍恢復韓國領土,是恢復韓國法理上擁有的主權。換言之清朝政府法理上擁有北京主權,八國聯軍是侵犯了清朝實際上的領土主權,八國聯軍侵華戰爭這個名字符合以上定義,卻被說「違反中立性」,這樣的做法真是太雙面了呢。--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4:30 (UTC)[回覆]
參考en:Jus ad bellum,en:Just war theory以及正義戰爭 --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5:07 (UTC)[回覆]
請問八國聯軍之役符合正義戰爭的哪個定義呢?不要告訴我義和團運動違法了國際法。--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5:02 (UTC)[回覆]
八國聯軍又符合什麼法律?--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5:04 (UTC)[回覆]
你怎麼不說俄烏戰爭俄羅斯有正當理由?難度有藉口就是有理由嗎?--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5:07 (UTC)[回覆]
圍攻使館就可以對華發動戰爭嗎,有這個規定嗎,有這個許可嗎--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5:13 (UTC)[回覆]
What is a U.S. Embassy?: "An attack on an embassy is considered an attack on the country it represents." 清朝對八國使館的攻擊等於攻擊八國,依照國際法八國有權自衛反擊。鷹爪行動是美國對伊朗人質危機採取的軍事行動,也是同樣的法理。更別說外交官應該享有外交豁免權,只能驅逐不能傷害人身。中國古人還說「兩國相爭,不斬來使」呢?--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6:18 (UTC)[回覆]
你要不看一下國際法是什麼時候有的,有你上訴觀點且適用於全球的最早也得1920年--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3:07 (UTC)[回覆]
萬國公法》譯成中文,於1864年由北京崇實館刊行,書中說明國使權利牌票護身。--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7:53 (UTC)[回覆]
有國家簽署嗎?我也可以寫一本--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4:24 (UTC)[回覆]
從道德上看,列強在中國要領土,要修建鐵路和採礦,傳教,你欺負老百姓人家老百姓不能反抗嗎?--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3:12 (UTC)[回覆]
我想只有把這場戰爭定義為正義戰爭才有資格叫八國聯軍之役,否則叫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就沒問題,維基百科編者們在這個條目上立場如此強硬,就得在其它條目上也如出一轍,恕我直言,八國聯軍之役是個較為冷門的名字,14億中國人學的就是八國聯軍侵華戰爭這個名字,人數是壓倒性的,有關此戰爭的資料書籍大多也是中文的,我想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名字沒有它不合理的地方。--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3:19 (UTC)[回覆]
這場戰爭之後簽訂的辛丑條約,其內容和戰爭之後八國的行為遠超現行國際法所謂准許的軍事行動的限度,這種性質的條約是國際法絕不許可的,從這一方面可直接pass掉它可以定義為正義戰爭的資格。--Fibre of paramecium留言2023年6月2日 (五) 13:2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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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八國聯軍之役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6日 (日) 11:4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