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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家庭暴力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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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消相關參見與外部連結的修改,原因如下:

  1. 這個條目談到的是「各國」而非「中華民國(台灣)」一地的法令,鄧如雯殺夫案林阿棋等條目雖然相關,但是頂多放在註腳之中,並不適合立一章節與其他內容平起平坐。
  2. 鄧如雯殺夫案條目已經在參考文獻之中加上去,不必重覆再做連結。至於林阿棋條目對本法描述更為簡略,林對本法案也沒有任何貢獻,應該直接參看「鄧」條。
  3. 至於網誌,多半不是可信來源,同時該網誌內容開宗明義是轉載自維基百科「鄧」條,不必再引。
  4. 本條目是關於法條的全面性資料,不應該在影響事件上有過重的着墨,事件的資料請在事件的條目中補充。

本人並非某政黨支持者(至少從未投給該陣營候選人),本人只是相當關注性別議題的維基用戶,這個條目記錄對女性運動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希望不要因為一地一時的政治恩怨,讓本條目編輯受阻。特別強調:以上資料,本人並非排斥列入參考,甚至主動將「鄧」條列入註腳。唯請考量條目名稱與內容,還有資料的可信度,在羅列參考連結的時候多加斟酌。

又,希望法學專長的維基人能協助擴充這個法案在全世界各地的相關討論與爭議,非常感謝。—Reke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12:09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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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5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14日 (一) 20:5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