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陳之漢
外觀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如果您是本條目的主角,請參見關於您本人的條目及自傳。如發現條目主角編輯條目時,請參見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在世人物傳記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本條目需要包含圖像或照片以提高其品質。請盡可能將此模板替換為更具體的媒體請求模板。
自由圖像搜索工具也許能夠在Flickr和其他網站上找到合適的圖像。 |
編輯請求
[編輯]請求已處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7月24日 (二) 09:39 (UTC)
能否增添館長的成就,如 2018年7月18號,獄中受刑人受館長感招,受刑29年浪子回頭[1][2]。 等等值得稱讚得地方。 --Starfirewind(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04:49 (UTC)
- @Starfirewind:能不能找到新聞當來源,並把你想加入的文字列成一個段落。youtube影片作為來源不是很能受到社群認可。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7月23日 (一) 06:10 (UTC)
- @吉太小唯:網絡溫度計被當垃圾訊息遮蔽,所以那行紀錄刪掉了,另外兩個也只有Youtube,也刪了。剩"受刑人寫信給館長說出獄後要推廣健身來贖罪"這件事有蘋果報導,就麻煩了。Starfirewind(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5:20 (UTC)
- 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7月24日 (二) 09:39 (UTC)
- 寫得比我好,謝啦~Starfirewind(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02:55 (UTC)
完成,看看這樣如何。
- 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7月24日 (二) 09:39 (UTC)
編輯請求 2019-08-07
[編輯]請求已拒絕
請添加以下內容: {{Overly detailed}} {{Prose}}--112.199.226.215(留言) 2019年8月7日 (三) 07:44 (UTC)
2019-11-04留言
[編輯]圖片簡介下方的陳思翰,應該要改為陳之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Org.0903(對話|貢獻)於2019年11月4日 (一) 14:32 (UTC)加入。
編輯請求 2020-09-30
[編輯]中華民國1000年用戶在這頁面陳之漢作出一些破壞(ROC-TWN➡️ROC),請看到這頁面的用戶快點幫我警告他,謝謝。 Animal-Jumping(留言) 2020年9月30日 (三) 08: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