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遠東華人強制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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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華人強制流配蘇聯共產黨蘇聯政府在大清洗期間,對遠東地區華人進行的強制人口轉移政治迫害。當時聯共(布)有計劃地處決、流放當地的東亞人,並強遷大量歐俄移民至遠東地區。其中遠東華人直接因肅反而受難的人數為27,558人,數量多於1937年遠東地區中國裔蘇聯公民26,607人,其中大部分非蘇聯國籍華人受難者為當時之中華民國國民。在這些人中,有3,794人在遠東地區被蘇聯當局直接釋放,3,922人被直接處決,17,175人被強制遷移或流放。其餘人士則受到不同程度的拘禁或被迫進入古拉格進行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