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均
外觀
(重新導向自宋均)
宗均(?—76年),字叔庠,東漢經學家,南陽郡安眾(今河南省鄧州市東北)人。《後漢書》將其姓氏訛為宋,後經何焯考證改正。
其父宗伯,在漢光武帝建武初年擔任五官中郎將。宗均年少以父任為郎。十五歲時,好經書,常以假日往經學博士處受業,精通《詩》、《禮》,善於論辯。先後官辰陽縣長、上蔡縣令、九江郡太守。宗均到任辰陽長後,興立學校,對在其地推廣儒學起了很大作用。光武帝嘉其功,賜以金帛。遷上蔡令,禁人喪葬不得奢靡。
轉任九江太守,九江境內有唐、後二山,巫祝等藉口山神娶妻,強奪民女禍害百姓,年年如此。宗均禁絕此不良傳統,下令今後如果山神要娶妻,皆由巫祝家出女眷,不准擾亂百姓。此令一出,眾巫祝叩頭服罪,宗均將眾巫祝擬罪殺掉。宗均剷除了地方巫師藉迷信禍害百姓的罪行,從此斷絕了為山神「取公嫗」的活動,宗均的事跡,有如西門豹治鄴城。唯九江虎患嚴重,宗均雖招募獵人製作陷阱捕殺老虎,但成效不彰,虎患有增無減。
後宗均為謁者,監伏波將軍馬援軍,以恩信招降武陵蠻。馬援卒,他建議機斷專行,改討伐為招降,獲得成功。永平元年(58年),為東海國(今山東郯城北)相,在職五年,犯法免官,而東海百姓作歌頌念,求皇帝赦免他。漢明帝以他為尚書令,議政多合帝意。生性寬和,不喜文法,主張選吏以弘厚為準。為政務存寬厚,頗得民心。後為司隸校尉,終官河內郡太守。因病請求卸任,後在家中去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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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後漢書》卷41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