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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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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兴隆(1932年10月—2015年12月21日),内蒙古喀喇沁旗大牛群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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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3月,供职于冀察热辽军区后方医院。1950年3月,分配到人民银行工作,先后任人民银行喀喇沁旗支行股长,翁牛特旗支行副行长、行长。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任昭乌达盟行署财办、盟党委办公室、党委财务政治部秘书科长、代部长。1972年11月,任昭乌达盟革命委员会行政处处长。1974年11月,任人民银行昭乌达盟中心支行副行长、行长。1983年6月,任昭乌达盟副盟长、赤峰市副市长。1986年5月至1993年5月,任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局长。1992年5月至1993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1993年5月,起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2],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4][5][6],后担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7][8]。2004年2月,离职。2015年12月21日,在呼和浩特去世,享年83岁[9]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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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內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大事记, 1986-2000. 内蒙古政协办公厅. 2002: 185. 
  2. ^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免录/ 1993~1998年.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8: 5. ISBN 978-7-80078-272-5. 
  3. ^ 韩泰华主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红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4.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6. ^ 龙德,蔡翔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7. ^ 中国民族年鉴. 民族出版社. 2002: 168. 
  8. ^ 程湘清. 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 1949-1998.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1405. 
  9. ^ 于兴隆同志逝世. 内蒙古日报. [2016-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