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保健室登校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保健室登校(日语:保健室登校ほけんしつとうこう)是指日本的学生在上学后不进教室,反待在保健室的情况。1997年的《保健室使用者调查报告》(保健室利用者調査報告書,日本学校保健会出版)把保健室登校定义为:“[学生]在校园里大部分时间都留在保健室的状态,尽管他们可能会出席部分课堂”[1]

森川英子表示,此一用语由杉浦守邦日语杉浦守邦于其著作《学校护理员纪实》(養護教諭の実際活動,1977年)中首度提出[2]。根据缺课问题调查研究助理会议于2001年的统计,12.3%的小学出现“有学生选择保健室登校”的情况,有关数字在初中升至45.5%[1]。日本学校保健会在2004年进行了同样的调查,结果发现有学生选择“保健室登校”的初中占整体的9成[3]

霸凌[3]行为所造成的心理创伤和人际关系问题都是保健室登校的主因[4]。长期缺课后再次上学的学生也可能会以保健室登校来调整心态[5]——一般而言,缺课日子愈长,此一过渡阶段的维持时间亦会愈长[6]。有村信子认为,保健室登校的意义在于让当事人“看清自己”,并在过程中籍着观察其他学生的行为,来了解他人,培养沟通和社交能力[7]

出席记录[编辑]

西日本新闻》指出,日本不少小学或初中都会把保健室登校者记录为“已出席”[8]。2011年,文部科学省在回应坊间对学校基本调查日语学校基本調査的质疑时,明确表示:“一些学校把保健室登校者视为已上学,故不会将他们的情况当作旷课处理”[9]。因此,校方的出席记录并不能反映缺课问题的实际情况[10]

与保健教师的关系[编辑]

保健教师在“让当事人重返教室”的过程中能够起上一定作用[1]。若保健教师具有一定辅导技能,并对学生进行介入,那么将有助其重返教室[11]

不过仍有评论者认为,此一职责会对保健教师构成一定负担[11]。虽然保健教师的介入能有助学生重返教室,但他们的班主任可能认为有关介入会令学生更想躲在保健室“向人撒娇”[11][12]。因此若要减轻保健教师的负担,那么校方全体职员就要理解和配合其职责,同时需聘请像医师和学生辅导员般的专家从旁协助[13]

重返教室[编辑]

虽然有保健老师在接受访问时认为,只要其他学生和教师多来保健室跟当事人交流,那么就能使他迈出重返教室的第一步[14],但也有保健室登校的过来人表示,若太多学生来到保健室找他,反会让自己更为难受[15]。部分学校为此设立专用辅导室[16]

山本浩子指出,要让保健室登校的学生重返教室,那么就需要保健教师从中协力,满足“守护、照顾、连系、引导”这四项条件[17]。成功令有关学生重返教室的保健教师多指出,此一过程需要教师的配合,协助学生建立自信[18]鹿儿岛县曾为有关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跟照顾者保持联络”,第二和第三有效的方法则分别为“让学生在上课期间享有一定自由”和“让他在教职员负责看管的情况下,于保健室内自由活动”[19]。京都府教育委员会表示,要让保健室登校者重返教室,那么就要让校钟的钟声按着各学习活动的开始/结束时间出现,并在举办体验学习活动时为学生安排参与人数较少的游戏。除此之外,还要定期跟家长、其他教师、外部机构联络[20]

参见[编辑]

引用[编辑]

  1. ^ 1.0 1.1 1.2 美马 & 小坂 2004,第1页.
  2. ^ 森川英子. 「保健室登校」の生徒が欠席扱いとなっていることについて. 大阪教育法研究会. 1993-06 [2011-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1). 
  3. ^ 3.0 3.1 村井正美. 「心の保健室」充実、養護教諭OB派遣:. 読売新聞. 2007-08-23. 
  4. ^ 京都府教育委员会 2011,第12页.
  5. ^ 美马 & 小坂 2004,第2页.
  6. ^ 美马 & 小坂 2004,第7页.
  7. ^ 有村 2006,第32页.
  8. ^ 保健室登校 / ワードBOX. 西日本新聞. 2008-07-27 [2021-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3). 
  9. ^ 文部科学省生涯学习政策局调查企画课. 質疑応答集(初等中等教育機関,専修学校・各種学校編). 2011 [2011-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7). 
  10. ^ 学力の向上策 「社会性」伸長を重視すべき. 教育新聞. 2010-10-18. 
  11. ^ 11.0 11.1 11.2 美马 & 小坂 2004,第13页.
  12. ^ 安福ほか 2009,第266页.
  13. ^ 美马 & 小坂 2004,第13-14页.
  14. ^ (1)保健室登校の生徒導く:教育ルネサンス:教育. 読売新聞. 2007-08-23 [2011-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0). 
  15. ^ 有村 2006,第30页.
  16. ^ 養護教諭の執務と保健室の施設設備に関する調査 5.保健室登校などの児童生徒について. 新潟県養護教員研究協議会. [2011-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1). }
  17. ^ 有贺ほか 2010,第47页.
  18. ^ 安福ほか 2009,第270页.
  19. ^ 有村 2004,第18页.
  20. ^ 京都府教育委员会 2011,第12-13页.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