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席位
外观
保障席位是指对特定人士可保障获得的选举席位,其设置依据可大略分为地域、种族、性别等类别。
现存设置案例
[编辑]比利时
[编辑]在布鲁塞尔首都大区议会89席次中,有17席为佛拉蒙人保留席位。
伊朗
[编辑]伊朗伊斯兰议会设有5席宗教少数派保留席位,其中亚美尼亚人2席(划分为南北二个选区),亚述人、犹太人和琐罗亚斯德教徒各一席。
纽西兰
[编辑]纽西兰众议院设有7席毛利人保障席位,由豪拉基-怀卡托、伊卡罗阿-拉维蒂、塔玛基马考劳、特泰豪乌鲁、特泰托克劳、特泰汤加、怀阿里基等七个选举区各选出一席。
巴基斯坦
[编辑]巴基斯坦国民议会设有10席宗教少数派保障席位,另有60席妇女保障席位,由得票率超过5%以上之政党依比例代表制分配。
中华民国
[编辑]中华民国立法院目前对于原住民设有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员保障席位各3席。另外,得票率逾5%政党依比例代表制于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选举当选名单中,妇女须占半数以上。
对侨民的保障
[编辑]- 阿尔及利亚将其382个议会席位中的8个保留给侨民,其中许多人居住在法国。
- 佛得角为侨民保留了三个海外席位。
- 哥伦比亚保留一个海外席位来代表所有侨民。
- 克罗地亚在议会中为侨民保留不超过六个席位。分配给侨民的席位数量取决于选举的参与率。[1]
- 厄瓜多尔有六个议会侨民议员席位。
- 法国在参议院保留12个席位给侨民,在国民议会保留11个席位。
- 意大利在议会中为意大利侨民保留席位,十二名众议院议员和六名参议院议员代表海外选区。
- 葡萄牙的共和国议会为侨民保留四个席位,2席为欧洲地区,2席为其他地区。
- 中华民国国会曾分别设有侨民保障席位,国民大会65席,立法院19席,监察院8席;后并入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选举。
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Representative of National Minoriti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roatian Parliament's website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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