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驹(?—?),湖北省黄安县人,清末民国政治人物。
光绪三十年,会试第137名;殿试登进士三甲第22名,以主事分部学习。后送往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第五班。回国后担任度支部主事。1923年,担任北京大总统秘书。1927年,任国民政府司法部民事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