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直隶州
外观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改元朝嘉定府路为嘉定府,直领龙游县(附郭县)、夹江县、峨眉县、犍为县四县和眉州(领彭山县、青神县)、邛州(领大邑县)。洪武六年(1373年)十一月增置荣州和丹棱县、蒲江县、威远县。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嘉定府为直隶州,同时省去附郭的龙游县,眉、邛、荣三州降为县。与彭山县、青神县、大邑县同隶嘉定州。此时嘉定州共领十二县。洪武十年(1377年)五月彭山县、青神县、大邑县、丹棱县、威远县同时被废除,洪武十二年(1379年)十一月又复置五县,彭山、青神、丹棱三县改隶新设的眉州。
成化十八年(1482年)增置洪雅县,成化十九年(1483年)二月大邑县、蒲江县改隶由邛县设置的邛州。此后,嘉定州下余六县。嘉定州及龙游县治所在今四川乐山市[1]。清朝康熙十二年(1673年),另说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2],升嘉定直隶州为嘉定府,以其治所置乐山县。
参考文献
[编辑]- ^ 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08.第115-116页
- ^ 乐山老县名考(十)乐山县. 三江都市报多媒体报刊. 2013年5月18日 [2015-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9) (中文(简体)).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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