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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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是指杀害生命,一般指杀死动物

词语解释[编辑]

杀生一词最早见诸《汉书·公孙弘传》[1],此中“杀生”是指“杀之或使之生”,而非杀害生命。

佛教戒律[编辑]

在佛教中,对屠宰和屠宰业者持谴责态度,列为十恶之首。部派佛教要求在家居士应当尽量持五戒,首戒就是不杀生,一般允许出家僧人食用三净肉,三净肉是出家僧人可以食用之肉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要求此肉来自没有看见为自己屠杀的动物,没有听说为自己屠杀的动物,不怀疑他人为自己宰杀的动物。

大乘佛教如来藏学派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根本上反对一切杀生,直接杀、指使杀、间接导致杀。汉传佛教常以因果报应之说戒人杀生,《夷坚志》搜录大量杀生恶报故事,例如〈张翁杀蚕〉〈员一郎马〉。在沙门传统中,甚至连无故伤害植物也是被禁止的,但在各个宗教中有不同的解释;如植物在佛教中不属于有情众生,但伤害植物会连带伤害居住在植物上的众生,故为出家人制戒禁止;耆那教则认为植物也是有情生命,故不可伤害,甚至果蔬也只能食用其自落于地者,而不可自己攀折取用。

儒家道义[编辑]

儒家讲仁爱,有君子远庖厨之说,不忍看见被屠宰的牲畜,听闻其叫声不忍食其肉[2]

参考[编辑]

  • 不杀生(现代文明中的不杀生)
  • 不害(佛教戒律中的不杀生)

参考资料与注释[编辑]

  1. ^ 汉书·公孙弘传》:“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涂,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于上,谓之木。”
  2. ^ 孟子·梁惠王上》:“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