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肉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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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肉粽事件发生于1986年3月5日,是台湾著名的自杀坠楼者压死路人的事件。事件之所以称为“烧肉粽”,是因为家境清寒的被害者黄栋梁[1][2]当时正于坠楼地点(台北市中山区新生北路附近)骑乘脚踏车叫卖烧(热)肉粽。当时台湾媒体蓬勃伊始,加上事件新奇,因此事件变成家喻户晓。之后,台湾凡有类似自杀坠楼者压死/压伤无辜路人或压毁乘具者,媒体大多会再提起该命案。

背景与事件经过[编辑]

该事件被害人黄栋梁,职业是于晚上贩售北部粽。因为适合久蒸并可立即于热食,因此适合晚上叫卖。在台湾,该行业所利用运具随时代进步有所不同;例如从自行车演变成摩托车。因为便宜加上相当大众化,从事者于1980年代都会区颇众。从业者通常21:00-22:00以后才出来做生意,并以叫卖声兜售车架上之肉粽。

1986年3月5日凌晨,叫卖肉粽的小贩黄栋梁如平日至台北市中山区新生北路一带,沿路叫卖营业。当时居住台北市中山区新生北路二段林森观光大厦[3]的女子胡玉梅,因为烟瘾遭对方退婚,心情不佳写下遗书后,当天约3点从10楼住处爬上13楼跳楼轻生。未料压到刚好路经楼下的黄姓小贩,以致黄某当场死亡。胡姓女子经急救后仅双脚受伤。

当时警方调查,胡姓女子有抽烟习惯和烟瘾,因为男友和男友家人非常讨厌抽烟的人,所以她刻意隐瞒烟瘾,也从不曾在男友面前抽烟,2人交往3年后决定订婚,不料在宴客那天,胡女躲在阳台抽烟,却被准未婚夫家人撞见,男方家人对此非常不谅解,还要求退婚解除婚约,并要求胡女退还11万元聘金(相当于2023年的20.1万),胡女无力偿还,且一时想不开之下,才会在隔日凌晨3点从住处13楼顶跳楼轻生,而沿街叫卖烧肉粽的黄栋梁当时恰巧在该大楼前卖烧肉粽,被坠楼的胡姓女子撞击当场惨死,胡姓女子因过失而致死罪嫌,被台北地院判刑6个月,发生此事后,胡女的生活过的非常不顺遂。“烧肉粽案”是国内第一起跳楼压死路人意外。酿祸的胡姓女子虽从鬼门关被救回,但因为生活太不顺,所以事发10多年后,胡姓女子还是选择在租屋处割腕自杀,正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烧肉粽事件之后,陆续也发生多起类似案件,2004年9月,台南市49岁张姓男子从23楼跳下,砸中楼下一辆轿车,造成28岁曾姓女驾驶伤重不治,张姓男子重伤;2014年8月,台北市罹患精神疾病的21岁吴姓男子,从住处10楼顶楼跳楼自杀,刚好压中正在与警卫聊天的61岁李姓妇人,双双惨死;2016年4月,南投一名林姓妇人在一栋大楼下卖菜,被一名从该大楼7楼顶跳楼自杀的林姓男子压中,双双伤重不治。2021年2月,树林太元街发生雷同的坠楼案,66岁丁姓女子疑似因为欠钱想不开,从住处11楼阳台跳楼,而路过的45岁吴姓男子不幸被跳楼的丁姓女子击中压伤,最后送医急救后昏迷指数只剩3,后于2月16日凌晨不治身亡。

学界借例解析[编辑]

因为事件在台湾知名度高,学界常以此例作各方面解析。

文教[编辑]

佛教界,有多篇关于此事件之分析。例如以膜拜地藏王菩萨为主神的台中县地藏慈愿协会《慈愿杂志》曾刊登文章〈自杀不是万灵丹〉,认为意外缘于“一口烟”细故跳楼自杀,连带意外压死一名卖烧肉粽小贩,起因在于人们不确定感愈深、逃避现实、抗拒压力。

不只讲求因缘的佛教引此例,连基督教教派文宣也曾以“池鱼之殃”来讲述案件,并以“我们都是罪人,但我们也是被别人的罪所波及的人”来做结论。

在文学方面,此事件常被各式杂文提及。例如朱天心所著短篇小说〈预知死亡记事〉,曾引申为意外祸及他人的事例。又例如米奇·艾尔邦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中文版的附加引言,也以此例子作为人际关系的疏远与亲近。如果扩及影剧,提及此事件的更是多如牛毛,例如中国电视公司综艺节目欢乐假期[4]三立台湾台连续剧台湾霹雳火》、第十一届台北文学奖舞台剧剧本得奖作品吴瑾蓉《档案K》[5]等。

法律[编辑]

中华民国法律而言,台湾法学界认为,自杀之人跳楼前,应早知下面可能有摊贩甚或来往之汽车,且当知跳楼会造成其他人损害(如压毁摊贩或路人);故该事件论及法理,则为“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中华民国刑法》第14条)。事实上,胡姓妇人因遭法官推断“知道该条道路会有邻人来往,但却未加以注意,压死经过之小贩”,后依法应论处《中华民国刑法》第276条的过失致死罪。[6]

在案例延伸论述方面,法学界认为:若该妇女已死亡,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6款规定,检察官应为不起诉处分;但是摊贩家属可依《民法》向跳楼当事人继承人请求民事赔偿。

注释[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17-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4). 
  2. ^ 存档副本. [2017-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8). 
  3. ^ 存档副本. [2017-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8). 
  4. ^ 小欢,〈“欢乐假期”笑声洋溢〉,《扫描线周刊》第86期(中视文化公司1987年8月14日出版)第20至21页。此文提到,《欢乐假期》1987年8月开播的单元〈情书团〉,参赛者杨耀东抽卡片抽到“录完影后,我们一起去跳……”,其造句为:“楼。跳楼要注意,不要压到卖粽子的!”
  5. ^ 第十一屆台北文學獎得獎作品集. [2018-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7). 
  6. ^ 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被台北地院判刑六個月. [2021-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2).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