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庄为台湾日治时期1920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辖属台北州淡水郡。今新北市石门区。
行政区划[编辑]
石门地区位在台湾本岛的最北端,在清治时期及日治时期初期属芝兰三堡、金包里堡的庄,在1895年6月隶属“台北县淡水、基隆支厅”,在1897年7月1日隶属“沪尾、金包里辨务署”。1898年6月28日,金包里辨务署被并入“基隆辨务署”,改为“金包里支署”[1]。1901年11月11日,台湾的行政区划改为二十厅,石门地区隶属“台北厅小基隆支厅”、“基隆厅金包里支厅”。1901年12月17日,台北厅划分为39个区,石门地区被划分为第31区[2]。1903年11月1日,基隆厅实施街庄整并,并改为23个数字分区,下角庄被划分为第6区[3]。1904年4月1日,台北厅芝兰三堡实施街庄整并[4]。1905年7月1日,基隆厅第6区改为“阿里荖区”[5]。1906年1月1日,台北厅改设置以地名称呼的28个区,石门地区被划分为“老梅区”[6]。1909年10月25日,台湾的行政区划由二十厅整并为十二厅,基隆厅被并入台北厅,下角庄隶属“台北厅金包里支厅”。1915年2月27日,小基隆支厅被并入“淡水支厅”。此时的街庄如下:
- 芝兰三堡:头围庄、老梅庄、石门庄
- 金包里堡:下角庄[7]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区废除,街庄改为大字;前述4庄合并为台北州淡水郡“石门庄”,辖域内分为头围、老梅、石门、下角等4个大字。
- 头围大字下有“枫林”、“崁子脚”、“八甲”、“下员坑”小字名
- 老梅大字下有“大丘田”、“公地”、“七股”、“猪槽潭”、“老崩山”、“大溪墘”、“尖山湖”、“九芎林”小字名
- 石门大字下有“石门”、“石崩山”小字名
- 下角大字下有“石门”、“尖子鹿”、“阿里磅”、“坪林”、“小坑”、“草埔尾”、“阿里荖”、“五爪仑”、“竹子湖”小字名[8]
二战后,石门庄在1946年改为台北县淡水区石门乡,为目前的新北市石门区。
石门庄行政区划变迁
19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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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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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19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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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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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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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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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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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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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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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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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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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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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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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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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围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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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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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围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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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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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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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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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梅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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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梅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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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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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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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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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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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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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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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荖庄、五爪仑庄(竹仔湖、五爪仑)、阿里磅小坑庄、阿里磅庄、石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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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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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角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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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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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廼明:1920年至1927年,原任老梅区书记
- 江文通:1929年至1940年
- 三泽淳一
- 江崎龟作[9]
名所旧迹[编辑]
参考来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