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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影少女被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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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影少女被杀案
位置 香港
旺角甘芳街2号2楼的寓所内
旺角广东道968号豪畔酒店406号房
旺角砵兰街垃圾站
日期2014年12月8日 (2014-12-08)
类型谋杀
武器玻璃瓶、尼龙索带
受害者郭惠明
主谋刘璋辉
参与人数1人

私影少女被杀案是指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发生的一宗命案,一名从事私人摄影活动(简称“私影”)模特儿的15岁少女郭惠明,被发现遭人弃尸于旺角砵兰街垃圾站内,警方根据证人提供的线索及附近店铺的闭路电视纪录,拘捕案中被告刘璋辉并控以谋杀罪(案件编号︰HCCC 367/2015),由于案情严重,因而受到香港社会关注及媒体广泛报导。案件于2017年12月27日开审,在2018年3月审结,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刘璋辉谋杀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处被告终身监禁,同时建议社交媒体增加警告标示,以保护年轻使用者[1]

揭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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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早上,案中被告刘璋辉到旺角砵兰街垃圾站借用手推车,约十分钟后载着一个红白蓝胶袋折返垃圾站,由于该袋太重,需由清洁女工娟姐协助将袋扔进大型垃圾箱,引起娟姐的好奇心,待被告离开后随即打开胶袋查看,发现案中受害人郭惠明的尸体,于是通知上司报警,警方搜集证人提供的线索及翻查附近店铺的闭路电视纪录,锁定涉案人刘璋辉的身份及行踪,于同日下午在其寓所门外守候,待他回家时将他拘捕并控以谋杀罪[2]

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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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于2017年12月27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开审,被告刘璋辉在陪审团席前答辩时,表示不承认谋杀罪,但愿意承认误杀罪,惟不被控方接纳[3]

宣读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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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于法庭上读出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受害人于发时的年龄为15岁零9个月,自中四辍学后从事兼职侍应,没有固定男友,曾经向朋友透露自己当私影模特儿。根据受害人的手机纪录,被告于2014年12月3日以港币500元2小时的酬劳邀请受害人担任私影模特儿,二人于案发当日首次会面,被告带受害人到他位于甘芳街的寓所内,要求受害人换上指定服饰让他拍照,但遭受害人拒绝,期间被告突然用装有蕃茄汁的玻璃瓶不断击打受害人的头部,受害人在反抗时遭被告以胶纸绑着双手,再以尼龙索带缠绕颈部及足踝,并用胶纸包裹头部及脸部。当受害人没有反应时,被告向她灌以中式餐酒,并脱去她的衣服进行暴力性侵犯,受害人当时可能因被扎着颈部及喉咙,口鼻也遭盖着,因而窒息死亡。被告发现受害人没呼吸及心跳后,将她塞进行李箧内并锁上,并将箧拖离案发单位,曾经洽租㓥房,但因租金不合而告吹,转而到豪畔酒店租用房间暂住一夜。翌日早上拉着载有受害人尸体的尼龙袋离开酒店,到砵兰街垃圾站向清洁女工借用手推车,女工还协助被告将尼龙袋扔进大型垃圾箱,并在被告离开后打开尼龙袋查看,发现了受害人的尸体,警方根据女工的描述及到附近多间酒店调查,锁定被告身份并将他拘捕[4][5]

证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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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传召负责拘捕被告的警长陈定国作供,以及播放被告与警方的录影会面纪录,被告向警方表示他当时将受害人当作成曾经欺负他的同事,因此以装有蕃茄汁的玻璃瓶击打受害人的头部,并以胶纸及索带捆绑受害人,然后以向受害人的肛门灌酒,并以瓶盖塞肛门,后来把没有反应的受害人塞进行李箧带到豪畔酒店406号房,因“咸湿”(好色)及“唔好嘥”(不要浪费)而两度奸尸[6]法医傅家聪出庭作供时表示,他在垃圾站检验受害人的尸体时,受害人下身赤裸,双手放在头部前面,头部与双手被多层胶纸捆在一起,脚踝被胶索带捆绑着,颈部亦被胶索带缠绕,肛门有血,伤势与被告所描述的案发经过吻合[7]

证物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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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日,法庭向陪审团呈上超过一百件的案中证物,在砵兰街垃圾站检获的证物包括:用来装载受害人尸体的两个红白蓝胶袋、包裹尸体的黑色垃圾袋、绑在受害者颈上及身上的索带及受害人上身所穿的衣物等;在被告位于甘芳街2号2楼的寓所内检获的证物包括:用来击打受害人头部的蕃茄汁玻璃瓶、没有瓶盖的消毒药水瓶、在冰箱里发现的受害者手机、被指用来装载受害人的萤光绿色行李箧等;其他证物包括:在酒店房及门外发现的胶纸圈、少撮头发及手推车等。此外,控方还呈上警方在涉案地点拍摄的照片及相关草图、载有被告与警方进行的录影会面及重组案情的光碟、载有搜集到的闭路电视纪录片段的光碟、法医验尸时替受害人拍下的照片、被告检验伤势后的照片、被告与受害人在微信的手机对话纪录等[8][9]

辩方提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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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5日,法官表示辩方代表指被告当时的精神状况不适宜继续审讯,并传召精神科医生陈嘉璐及陈国栋出庭作供,陈嘉璐医生表示被告的精神状况转差,出现幻听及幻觉,认为被告无法理解审讯内容,未能分辨到幻觉与现实,因此不适宜答辩[10];陈国栋医生认为被告自2017年10月开始精神状况转差,表示被告声称曾经与神对话及与耶稣一起打圣战,而被告更喝尿及吃粪便,陈医生认为被告的错觉及扭曲思想会影响判断能力,因此不适宜答辩[11]。控方代表则传召被告在小榄精神病院收押时的主诊医生陈炤佑以专家证人身份作供,陈炤佑医生表示与被告会面共57次,指被告虽然曾经出现急性精神病,但经药物治疗后情况已有改善,认为被告不会因精神病影响而令他不能理解审讯过程,并表示病人有时候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夸大病情[12]。法官根据《刑事诉讼条例》第75条,要求陪审团裁定被告是否不适宜答辩及无能力继续进行审讯,2018年1月11日,由5男1女组成的陪审团在退庭商议6小时后,以5对1大比数裁定被告适宜答辩,法庭需重新抽选另一批陪审员继续就案件展开聆讯,以裁定被告是否谋杀罪成[13]

被告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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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刘璋辉于2018年3月5日出庭作供,强调自己是因为精神失常而犯案,表示在寓所内袭击受害人时,出现魔鬼的声音指“血祭”,他觉得受害人和自己同样很无辜,并透露自己的兄长和母亲是精神病患者[14]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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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由5男2女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刘璋辉谋杀罪名成立,法官表示此案的杀人情节恐怖及冷酷,被告的行为极度丑恶,必须依例判处终身监禁,同时希望控方代表联络微信营运商,了解是否有防范措施,提示年轻使用者,以及研究社交媒体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角色及责任[15][16]

改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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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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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案改编为悬疑推理小说《帧破:欲望摄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作者为香港作家夜透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2年9月出版/凌宇出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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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官斥毫無人性和憐憫 虐殺私影少女狂漢囚終身. 头条日报. 2018-03-17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1) (中文). 
  2. ^ 無業男涉殺私影妹 問女工借車仔棄屍垃圾站. 东方日报. 2017-12-28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5) (中文). 
  3. ^ 15歳私影少女拒換裝遭侵犯致死 37歲無業漢欲認誤殺罪不獲接納. 明报. 2017-12-27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1) (中文). 
  4. ^ 法庭:私影模虐殺案 控方:情節震驚惡心. 东方日报. 2018-02-27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7) (中文). 
  5. ^ 無業男涉綁頸暴力性侵 虐殺15歲私影模. 东方日报. 2017-12-28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9) (中文). 
  6. ^ 憤將私影模當同事被告稱兩度姦屍. 东方日报. 2017-12-30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9) (中文). 
  7. ^ 法庭:殺私影模案 法醫指死者傷勢脗合被告描述. 东方日报. 2018-03-02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5) (中文). 
  8. ^ 控方呈逾百件證物 遭官指缺包裹死者頭手膠紙. 明报. 2018-01-03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1) (中文). 
  9. ^ 法庭:私影模虐殺案逾百件證物呈陪審團. 东方日报. 2018-01-04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7) (中文). 
  10. ^ 私影模命案無業漢稱偕耶穌聖戰. 东方日报. 2018-01-06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9) (中文). 
  11. ^ 法庭:私影模虐殺案 被告稱曾食屎飲尿. 东方日报. 2018-01-09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2) (中文). 
  12. ^ 法庭:殺私影模案:醫生:被告精神狀況適合答辯. 东方日报. 2018-01-10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4) (中文). 
  13. ^ 法庭:私影模命案:無業漢被裁適合答辯. 东方日报. 2018-01-12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1) (中文). 
  14. ^ 法庭:殺私影模案:被告:魔鬼叫血祭 神稱僅誤殺. 东方日报. 2018-03-06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5) (中文). 
  15. ^ 涉謀殺15歲私影女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 香港经济日报. 2018-03-13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1) (中文). 
  16. ^ 無業漢謀殺私影女罪成 官明言判囚終身 關注社媒防罪責任. 明报. 2018-03-14 [2020-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