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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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索沃的政体为多党制、议会及民主,而总统是国家元首,并设立科索沃总理一职,两者皆是科索沃政府首脑。议会选举每隔4年举行一次,最近一次选举为2021年科索沃议会选举。
行政权力由科索沃总理主持的科索沃政府大会“(Qeveria)”所行使。而立法权归属于行政机关和科索沃议会(Kuvendi)。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立法机关。
政体
[编辑]行政机关
[编辑]2008年2月17日之前,科索沃是塞尔维亚的其中一个自治省(即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由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以下简称UNMIK)所管辖。
UNMIK已设立了议会、政府、以及总统职位。UNMIK发行的护照、身份证、车牌只被一部分国家承认,科索沃的地址也只被一部分国家承认,万国邮政联盟建议寄往科索沃的信件应该注明“Kosovo (UNMIK)”的字样[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独立前的科索沃在国际上依然被视为塞尔维亚的一部分。科索沃前途谈判定于2005年举行,但阿塞两国对科索沃独立与否各持己见,谈判有相当的难度。阿族人不承认塞尔维亚对科索沃的主权,认为若将来塞国政府继续统治科索沃根本不可能尊重当地阿族人的权利。而塞方则视科索沃为塞尔维亚自古以来的领土,绝不接受科索沃独立的可能性。国际社会则担心,科索沃独立的先例会重新引发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境内的内战。当时可能的折衷解决方案是:继续维持现状,将科索沃交予欧盟管辖。
时任科索沃总理哈辛·塔奇已于2008年2月17日下午3时在科索沃国会内正式宣布科索沃从塞尔维亚独立,独立至今的科索沃国内并没有爆发内战,且有至少110个国家正式承认科索沃独立。
立法机关
[编辑]科索沃行政机构是在科索沃行使行政权力的科索沃机构的集合。[1]它由科索沃总理领导,还包括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长。 科索沃总统也发挥了作用。
阿尔宾·库尔蒂(Albin Kurti)是科索沃总理兼政府首脑。韦约莎·奥斯曼尼是科索沃代理总统和国家元首,科索沃的执政党是民主联盟(LVV)、科索沃民主联盟(LDK)和科索沃民主党(PDK)。
科索沃的立法机关是科索沃议会,负责科索沃的立法工作。议会负责选出科索沃总统及科索沃总理。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20名议员组成,其中20席分配予各少数民族。议会原由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所成立,成为科索沃自治省的临时立法机关,后来2008年科索沃宣布独立,议会通过科索沃宪法,议会正式成为科索沃的国会,议会通过科索沃的所有法律,批准国际条约,任命总统、总理、部长和所有法院的法官,通过预算并履行宪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议会可以通过多数议员对政府的不信任投票。
司法机关
[编辑]地方行政
[编辑]政党
[编辑]- ^ Chapter Six. Defining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of the Baltic States: State Continuity or State Succession?. From Soviet Republics to EU Member States (2 vols). Brill | Nijhoff. 2008-01-01: 5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