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
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简称耀华管委会,为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湾后于1952年成立以管理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委员会。管委会曾投资过华扬史威灵飞机公司、台翔航太工业、台湾国际造船等公司。
历史概略
[编辑]1922年,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于隔年在秦皇岛建厂。
1936年,旭硝子承购了比利时方面在耀华玻璃公司的股份,该公司因而改为中日合营。[1] 八年抗战期间,在耀华玻璃公司工厂所在地由日本势力控制的情况下,其更多股份被透过收购的形式转为日资,以利日本势力攫取利益。[2]
战后,国民政府接收了日本势力所持股份,使得耀华玻璃的营运模式转为官商合办,其官方与民间持股各占一半。
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湾后,虽新购之生产机具在运送途中被改运至台湾,但耀华玻璃大多的生产设施、总公司资产及大部分民股股东都留在中国大陆,因而无法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3]
1952年8月,耀华玻璃在台湾的董事及监察人召开董监事联席会议,决议在经济部主导下另组“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由公股及在台民股参加,共同管理该公司在台资产。[4]1958年经济部定订〈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随后该管委会以机器作价投资新竹玻璃公司共新台币333万元,并取得其22.2%股权;在卖出新竹玻璃股份后,该管委会的资产价值大幅增加。
后来,在经济部长李国鼎主导下,该管委会投资了台积电和联电,并在将持股卖出后赚得新台币数十亿元。[5]但之后曾传出管委会之人事安排遭质疑酬庸。[6]
2006年,该管委会名下资产估计约值新台币213亿元,并被视为中华民国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但因长期以来未被列为国营事业,且因而得以避免被立法院等机构监督,遭赖士葆等立法委员强烈批评。对此,兼任管委会主任委员的经济部次长陈瑞隆表示,该管委会在公司化上十分困难,但可以保证未来审核投资一定审慎、公开、透明。据经济部书面报告,该管委会时下共计投资34个事业或基金,其中只有10个标的获利,其余多为经营困难或必须重整者;当时,该管委会的投资标的主要集中在电子科技、航太、通讯及生化科技等产业[5][7]。最后立法院做成决议,要求有关单位评估该管委会在治理上比照《国营事业管理法》,在未来其预算、转投资等皆须受立法院监督。同时陈瑞隆表示,时下已有在台民股持有者44人向法院申请将该管委会解散清算,该案正由最高行政法院审理中。[8][3]
2012年,行政院通过《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9][4],但最终未通过立法院三读,导致耀华玻璃问题至今无明确法律解决。
参考资料
[编辑]- ^ 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总说明 (PDF). 行政院万维网. [2016-12-0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7-01).
- ^ 赵竞存. 最早的华北日伪政权——“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而作. 冀东学刊. 1995, (3): 23–37.
- ^ 3.0 3.1 陈雅洁. 立院決議 耀華玻璃 納入監督. 苹果新闻网. 苹果日报. 2006-03-24 [2019-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8) (中文(台湾)).
- ^ 4.0 4.1 2.16.886.101.20003.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2.16.886.101.20003. 2011-12-01 [2019-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6) (中文(台湾)).
- ^ 5.0 5.1 政府的小金庫/從333萬到213億~ 揭開耀華玻璃神秘面紗. 东森新闻报. 2006-03-27.
- ^ 經濟部裡有個不官不民的耀華公司,可以用來圖利退休主管?. 新新闻. 1998-03.
- ^ 立委指耀華玻璃如小金庫 經部:審慎管理. 中央社. 2006-03-23 [2019-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6) (中文(台湾)).
- ^ 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9-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6).
- ^ 預告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草案-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join.gov.tw. [2019-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6)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