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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6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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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666号决议
日期1990年9月13日
会议2939
编号S/RES/666(文件
主题伊拉克科威特间局势
投票
13票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结果通过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66号决议,于1990年9月13日通过。决议回顾第661号决议和第664号决议,集中讨论了关于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人道主义局势和外国国民的拘留问题,决定让在第661号决议中设立的特别委员会审查伊拉克和科威特的食品供应情况,以确定人道主义需求是否出现,并不断检视有关情况。与此同时,安理会敦促伊拉克遵守相关国际法,包括日内瓦第四公约,履行对第三国国民所负的义务。

随后,安理会要求秘书长紧急整理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可用食品的供应信息,将其提供给安全理事会下辖的特别委员会。如果人道主义局势出现问题的端倪,安理会会立即进行讨论,并通过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对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支援。最后,决议指出,会严格监管由政府和其他人道主义组织出口到伊拉克和科威特的医疗用品。

该决议以13票赞成获得通过,古巴也门投票反对该决议。古巴指出,相关决议已经违反了《日内瓦公约》。[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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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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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raham-Brown, Sarah; Middle East Research & Information Project. Sanctioning Saddam: the politics of intervention in Iraq. I.B.Tauris. 1999: 57. ISBN 978-1-86064-473-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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