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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666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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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666號決議
日期1990年9月13日
會議2939
編號S/RES/666(文件
主題伊拉克科威特間局勢
投票
13票贊成
2票反對
0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666號決議,於1990年9月13日通過。決議回顧第661號決議和第664號決議,集中討論了關於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人道主義局勢和外國國民的拘留問題,決定讓在第661號決議中設立的特別委員會審查伊拉克和科威特的食品供應情況,以確定人道主義需求是否出現,並不斷檢視有關情況。與此同時,安理會敦促伊拉克遵守相關國際法,包括日內瓦第四公約,履行對第三國國民所負的義務。

隨後,安理會要求秘書長緊急整理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可用食品的供應信息,將其提供給安全理事會下轄的特別委員會。如果人道主義局勢出現問題的端倪,安理會會立即進行討論,並通過其他國際組織,如國際紅十字會,對相關國家和地區進行支援。最後,決議指出,會嚴格監管由政府和其他人道主義組織出口到伊拉克和科威特的醫療用品。

該決議以13票贊成獲得通過,古巴葉門投票反對該決議。古巴指出,相關決議已經違反了《日內瓦公約》。[1]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Graham-Brown, Sarah; Middle East Research & Information Project. Sanctioning Saddam: the politics of intervention in Iraq. I.B.Tauris. 1999: 57. ISBN 978-1-86064-473-3.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