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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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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春亮(1970年),河南辉县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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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村委会主任。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2023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4]

2024年9月28日,裴春亮因涉嫌违纪问题,被罢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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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裴春亮.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5).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裴春亮.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5).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4.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新华社. 2023-02-24 [2024-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6). 
  5.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中国人大网. [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