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直隶州,清朝时设置的直隶州。
雍正二年(1724年),河南府之陕州升为陕州直隶州,河南府之灵宝县、阌乡县二县来属,领县二,雍正十二年(1734年),河南府之卢氏县来属,领县三[1]。1913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改为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