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锦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锦文
大清四川邻水县知县
籍贯甘肃省秦州直隶州清水县
出生嘉庆丙寅年二月十四日(1806年4月2日)
配偶闫氏、申氏
亲属曾祖陈时中,曾祖母程氏;祖陈大恩,祖母范氏、王氏;父陈珂,母王氏。胞伯陈训(庠生),胞弟陈炯文,胞侄陈卓荦。子陈辅。
出身
  • 清水县廪生
  • 咸丰癸丑举人大挑一等分发福建
著作

陈锦文(1806年4月2日—?年),字云织,号芦山,行二,甘肃省秦州直隶州清水县城内西街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癸卯科举人,咸丰三年(1853年)癸丑大挑一等分发福建[1],咸丰五年(1855年)代理四川邻水县知县[2],历署四川西昌、南溪等县知县[3][4]

注释

[编辑]
  1. ^ 《道光癸卯科直省同年全录》陕甘
  2. ^ ‘陈锦文,甘肃清水人,道光癸卯科举人,咸丰五年代理’。光绪卅三年《邻水县续修志》
  3. ^ “陈锦文,甘肃淸水人,道光癸卯举人,咸丰十年署任”,《南溪县志》职官九
  4. ^ “陈锦文,字云章,幼聪慧,读书过目成诵,年十四入邑庠,旋食廪饩,登同治癸卯贤书,以大挑历署四川西昌、南溪等县知县,所至以公正廉明称,卒于任所,囊无余赀”,《清水县志》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