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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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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绍
高等法院法官
个人资料
出生1920年5月17日
加利福尼亚州汉福德
逝世2006年3月10日
配偶黄冯慕贞(Dolores Wong)
母校柏克莱加州大学

戴伯特·黄(英语:Delbert E. Wong,1920年5月17日—2006年3月10日),汉名黄锦绍,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祖籍广东开平,美国律师法官,为美国第一位华裔法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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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绍生于美国,祖籍广东开平马冈黄屋村,是中国广东移民第三代。

1942年取得柏克莱加州大学法学士学位,为柏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首位华裔毕业生。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黄锦绍加入美国陆军航空军,担任B-17轰炸机领航员,在欧洲战场作战,曾获得美国空军飞行十字勋章、四枚航空奖章。

二次大战结束后,他进入斯坦福法学院,1948年毕业,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第1名华裔毕业生。毕业后成为加州议会副法律咨询顾问,是加州议会第1名亚裔职员,随后成为加州第1名亚裔副州检察长。1958年,加州州长任命他为法官,为美国第一位华裔法官。黄锦绍之后成为加州高等法院法官,在加州服务超过20年。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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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妻黄冯慕贞,生有两子。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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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洛杉矶市政府为纪念黄锦绍,决定将中国城的一个街区命名为“黄锦绍街区”,这是美国第一个以华裔人士命名的街区[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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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吴协昌. 首座華裔命名街區 洛杉磯揭幕诉. 中央社. 2013-03-02 [2013-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7)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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