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龚景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龚景瀚(1747年—1802年),字海峰福建闽县人。

曾祖龚其裕,康熙初年以诸生从军,授江西瑞州府通判。景瀚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进士。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授甘肃靖远知县,受总督福康安提拔,檄署中卫县,开渠利民。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调平凉。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署固原州。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迁陕西邠州知州。嘉庆元年(1796年),以功擢庆阳府知府。

嘉庆年间成功镇压白莲教起义,当时见八旗绿营皆腐化不可恃,提出坚壁清野法,“令民筑堡御贼”,并开办团练。后来这篇《坚壁清野议》,载入《续编皇清文颖》。官至兰州知府。嘉庆七年(1802年)卒于京师。著有《澹静斋集》、《汉书百官公卿表补注》等。《清史稿》卷四七八有传。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78》,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