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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妇女进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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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onlee90当时,进疆女兵被包办婚姻强迫婚姻的问题,确是侵犯人权的一类,但并不是人口贩卖。王震和新疆军区招收女兵、吸呐妇女进疆,最终目地确实是解决男性军人婚姻问题。但并不存在以剥削或奴役女兵、妇女为目地。一个类比,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招聘员工,是否可以同等人口贩卖。当然公司包办婚姻,同样侵犯人权。--Berthe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9:29 (UTC)[回复]

关于文章内容的立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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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湘女们到了天山后。被配以年纪大十馀年的男人”中采用“配以”这个词,加上后一句话“被组织决定和谁结婚,就不得不从,有拒绝的女兵被枪杀。”,会引导人往“强迫”上联想。而根据后文聂团长的例子可以看出,组织上并不是漠视女性人权。从李明的采访也可以看出,当时军队采取的措施应该更类似于“介绍”。为确保维基的中立性,应采用“介绍”,然后在后文补充实际执行时存在的乱象。--Michael nju留言2021年10月6日 (三) 09:24 (UTC)[回复]

1954年山东妇女进疆中的个案宋巧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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