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罪刑法定原则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品质评定标准被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法律专题 (获评初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法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法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维基百科的法律内容只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任何法律问题应咨询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专业法律人员。

是否有必要刻意地在开首一段引用中华民国的法规?? 始终这个条目不是台湾特有的,这样可能会令人混淆。--RallyLeong 04:49 2007年1月25日 (UTC)

关于四大派生原则[编辑]

条目中举出的四大原则似乎并不适用于1997年之前的大陆刑法,因为使用1980年刑法审判四人帮和其他文革犯罪明显违反了不得追溯既往的原则。上网查一下,似乎97之前大陆刑法并无采用罪刑法定原则,不知法律界人士是否可以指点迷津?—Sqchen 2007年7月27日 (五) 03: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