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Chia-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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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Wing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09:48 (UTC)[回复]


闵南语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闵南语已被提请快速删除。这是根据快速删除标准中的G1类进行的,因为该条目似乎没有有意义的内容或历史版本,且完全无法挽救。若您出于试验目的而创建了本条目,请停止此类行为并在未来使用沙盒进行测试。若您有任何问题,您可以到我的对话页留言。

若您认为这个通知被错误地放到了这里,您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1日 (五) 05:28 (UTC)[回复]

May 2009[编辑]

请不要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维基百科。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字句”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规者将被封禁,禁止其编辑。 Ben.MQ 2009年5月7日 (四) 14:08 (UTC)[回复]

请不要从维基百科页面移除维护性模板,当您移除维护性模板时,请确定您已经解决了模板所提到的问题,或者在编辑摘要里清晰的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你这次的移除动作已经被回退。谢谢您的合作。 Wcam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2:44 (UTC)[回复]

请不要再在条目没有被保护的情况下加入{{protected}}模板。您可能还不知道,保护一个条目只能由管理员来操作,而{{protected}}只是在条目被保护以后让其他编辑者了解这一点的一个方式。加入{{protected}}并不会令条目被保护起来,只会误导其他的编辑者。另外,请不要在文章内部添加外部链接,所有的外部链接应该统一放入到“外部链接”这一个小节,或者以参考文献的形式放入“参考文献”之中。谢谢您的合作,祝编辑愉快。

(*)提醒:账号User:Chia-henglu看起来有点像是您的傀儡账号,根据维基百科的规定,不当地使用傀儡可能会导致傀儡账号被封禁。如果该账号确实是您的傀儡,而您又确实有必要使用傀儡账号,请务必按照“维基百科:傀儡”的规定使用,并在该账号的用户页作出适当的声明。如果该账号不是您的傀儡,那么请忽略这段话,多有打扰,请包涵。谢谢您的合作。--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25日 (一) 07:57 (UTC)[回复]

请不要再在文章内部以错误的方式插入外部链接,如果您不清楚应该怎么做,可以看一下维基百科已经有的页面,谢谢您的合作。--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25日 (一) 08:52 (UTC)[回复]

知名度[编辑]

如果您坚持要删除知名度模板,请您确保条目有两个可靠的来源以作支撑,否则屡次删除模板不附理由会被视为破坏。--Advisory 2009年5月27日 (三) 10:17 (UTC)[回复]


林烽铨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您所建立的林烽铨,由于无实际内容,已被提请快速删除;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方针与指引以了解维基百科的各项方针,再继续参予维基百科的编辑。若您希望试验,请使用沙盒。若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到我的对话页留言。

若您认为这个通知被错误地放到了这里,您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7:37 (UTC)[回复]

一星期封禁[编辑]

请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继续的话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6月4日 (四) 09:06 (UTC)[回复]

由于您对维基百科的破坏,您已被暂时封禁请留意,清空页面、添加随意文字或垃圾文字、故意添加错误资料、侵害个人隐私、或其他的故意扰乱维基百科的行为,均视为破坏。如果您希望进行有用的贡献,欢迎您在封禁结束后回来。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忽略模板,投诉维基管理员妙诗人,chia-heng 使用户编辑条目被挂上模板fame|5|27模板上注明可用模板subst:知名度来源/auto作出知名度来源,故chia-heng 使用户用模板subst:知名度来源/auto,妙诗人用胡乱加上文字封禁chia-heng 使用户

,另妙诗人乱指chia-heng 使用户加强查证性动作为恶意破坏?????.

chia-heng 使用户Chia-henglu (留言)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屡次移除模板已经是破坏,何况已经提示多次
  处理人:--Advisory 2009年6月11日 (四) 16:4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