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Honey2305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阅读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维基百科的立场与常见注意事项。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在下面加入“{{Helpme}}”,其他维基人见到后就会来提供帮助。
- 不知道有什么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写!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乐趣,成为一名充实的维基百科人。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Josephjong 无言律师~~ I ♥ Wikipedia 2010年3月21日 (日) 10:00 (UTC)
2010年3月
[编辑]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敬请合作。—─Josephjong 无言律师~~ I ♥ Wikipedia 2010年3月21日 (日) 10:00 (UTC)
在模板所提及的问题未获得解决前或者未于编辑摘要中列明理由前,请勿移除任何维护性模板。阁下是次之模板删除并不具建设性,亦已遭回退。敬请合作─Josephjong 无言律师~~ I ♥ Wikipedia 2010年3月21日 (日) 10:01 (UTC)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并感谢阁下对本百科作出贡献。请阁下于撰写文章时依从维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观点,然而阁下于中正桥的编辑有违逆“中立观点”之虞,遂阁下之编辑已获修正或回退。请谨守既定之核心政策。“相关人物”之次条目具争议性暂时移至讨论页,等待提出有利观点与文献资料以维护维基百科之中立性。Yuugou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2:50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桃园县立瑞埔国民小学”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10:10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台北市立萤桥国民小学/temp”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10:11 (UTC)
请不要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维基百科,例如您在瑞埔国小;所作。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字句”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规者将被封禁,禁止其编辑。--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10:14 (UTC)
关于侵权条目的处理
[编辑]在下留意到阁下在“台北市立萤桥国民小学”条目的编辑过程中,有将侵权模板删除的行为。在下基于善意推定,认为阁下是不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定所致。在下想提醒阁下:依据维基百科的规定,阁下不可以删除阁下所创建条目中他人添加的侵权模板,否则会被视为破坏而被封禁。
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侵权条目会在提出侵权的后的第七天,由管理员根据临时子页面的内容,判断是否仍有侵权的地方,如果没有,管理员会将临时子页面内的内容移动到原条目,并移除侵权模版。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cam (留言) 2010年3月22日 (一) 01: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