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简
外观
刘希简(?年—?年),字以顺。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汉州(今四川德阳市广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经历
[编辑]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二十名同进士出身。授行人司行人。
八年(1529年)四月,擢授工科给事中。五个月内两次因直言获罪,声名大噪。随后贬为县丞,历官扬州府同知,终官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知府[2]。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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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祥麟 |
明朝南安府知府 嘉靖年间 |
继任: 陈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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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简(?年—?年),字以顺。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汉州(今四川德阳市广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二十名同进士出身。授行人司行人。
八年(1529年)四月,擢授工科给事中。五个月内两次因直言获罪,声名大噪。随后贬为县丞,历官扬州府同知,终官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知府[2]。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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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祥麟 |
明朝南安府知府 嘉靖年间 |
继任: 陈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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