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瑴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瑴(6世纪?—6世纪?),仲宝沛郡相县[1][2]南北朝南梁官员。是东晋丹阳尹刘惔的七世孙、诗人刘显的从弟。

生平

[编辑]

刘瑴身材矮小但人品正直,学识渊博又擅长辞令;最初在国子礼生射策高第,担任宁海县令,不久迁任湘东王萧绎记室参军,又改任中记室太清年间侯景作乱,萧绎在上流承制,文书都委托刘瑴,他也竭力尽忠,获得萧绎恩遇;之后他历任尚书左丞御史中丞承圣二年(553年),迁任吏部尚书国子祭酒,其他依旧[1][2]。次年(554年),北周攻陷江陵,他和宗懔被俘掳到长安,之后下落不明[3][4]

引用

[编辑]
  1. ^ 1.0 1.1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五》:刘瑴字仲宝,晋丹阳尹真长七世孙也。少方正有器局。自国子礼生射策高第,为宁海令,稍迁湘东王记室参军,又转中记室。太清中,侯景乱,世祖承制上流,书檄多委瑴焉,瑴亦竭力尽忠,甚蒙赏遇。历尚书左丞、御史中丞。承圣二年,迁吏部尚书、国子祭酒,余如故。
  2. ^ 2.0 2.1 南史·卷五十·列传第四十》:刘𤩽,字子珪,沛郡相人,晋丹阳尹惔六世孙也。……显字嗣芳,𤩽族子也。……显从弟瑴字仲宝。形貌短小,儒雅博洽,善辞翰,随湘东王在蕃十余年,宠寄甚深。当时文檄皆其所为。位吏部尚书、国子祭酒。
  3. ^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五》:承圣三年,江陵没,(宗懔)与瑴俱入于周。
  4. ^ 《南史·卷五十·列传第四十》:魏克江陵,入长安。

参考文献

[编辑]
  •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五
  • 南史》·卷五十·列传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