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釪(1422年—1458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官员。刘球次子。

景泰年间,乡试中举第一(解元)。景泰五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景泰七年,授监察御史[2]。天顺八年,改浙江按察使司副使[3]。成化六年,改浙江按察使[3],官至云南按察使[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实录:英宗实录 ,239卷
  2. ^ 明实录:英宗实录 ,266卷
  3. ^ 3.0 3.1 明实录:宪宗实录 ,84卷
  4. ^ 明史》(卷162):“球二子,长钺、次釪。皆笃学,躬耕养母。球既得恤,兄弟乃出应举,先后成进士。钺,广东参政;釪,云南按察使。”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