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凤鸣 (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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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凤鸣
周凤鸣 (正德进士)

顾沅 辑《吴郡名贤图传赞》之周大理像


大明大理寺丞
籍贯 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于岐,号山斋
出生 弘治二年(1489年)正月六日
南直隶昆山县
逝世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三月四日
南直隶昆山县
配偶 配顾氏,封宜人(顾梦圭之女)
亲属 (父)周伦、(生母)丘氏
(子)周汝龙、周汝崧、(孙)周本端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出身
著作
  • 《东田集》
  • 《后乐堂集》

周凤鸣(1489年—1550年),字于岐,号山斋,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今江苏昆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庚午领应天乡荐,九年(1514年)甲戌登二甲四十六名进士。授刑部陕西司主事,十一年告病归省祖母李氏。十五年复除本部福建司,嘉靖二年(1523年)迁刑部广西司署员外郎、署郎中,奉命往江西审理宁王朱宸濠逆党。三年秩满,实授本司郎中,四年丁母刘宜人忧归。六年服除,复除本部山东司。七年由兵部尚书李承勋所荐,改任兵部职方司郎中,九年春擢大理寺左寺丞。十二年秋御史冯恩弹劾诸大臣被下狱,因忤大学士张璁、吏部尚书汪𬭎意,周凤鸣被罢职夺官,士论惜之。家居十八年,手不释卷。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卒,年六十二。[1]

著作[编辑]

著有《东田集》、《后乐堂集》、《西曹弼教录》、《职方奏议》。

家族[编辑]

高祖周玑。曾祖周璩,赠南京刑部尚书。妣张氏,赠夫人。祖父周绍,累赠尚书。妣李氏,累赠夫人。父周伦,官至两京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曰康僖。妣丘氏、继曾氏,皆赠夫人;继刘氏,封宜人。

参考文献[编辑]

  1.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3499:周凤鸣,字于岐,号山斋,昆山人,伦子。正德九年进士,嘉靖初历刑部郎中,调兵部职方,一岁中疏百余上。擢大理寺丞,忤张孚敬夺官。凤鸣性孝友,励廉隅,以无罪去,士论惜之。嘉靖二十九年卒,年六十二。有东田集。
  • 顾梦圭《大理寺丞周公墓志铭》
  • 《苏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