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唐镒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唐镒(?—1787年),字金益中国清朝官员,广东番禺人。

生平

[编辑]

唐镒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戊子科举人出身。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接替程峻担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同年署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乾隆五十年(1785年)署诸罗县知县,一年后卸任。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林爽文起事军队攻克县城,仍然留在城内的唐镒被杀。但因福康安上奏其“办理公务,玩纵废弛”,未获得抚恤。[1]

注释

[编辑]
  1. ^ 福康安、徐嗣曾《遵旨确查台省贼匪滋乱被害各员分别办理缘由折》:臣钦定查署彰化县事同知刘亨基、署诸罗县事俸满同知董启埏、前署诸罗县知县唐镒,办理公务,玩纵废弛,声名尤属狼籍,业于查办逆匪起事情形折内声明,毋庸议恤。

参考文献

[编辑]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程峻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上任
继任:
程峻
前任:
王隽
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任
继任:
长庚
前任:
陈良翼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乾隆五十年(1785年)署任
继任:
董启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