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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继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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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继舜(16世纪—17世纪),虞廷浙江嘉兴府桐乡县募化乡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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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继舜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2],授江西万载知县,他个性恬淡,不用公帑迎养父母,听从父亲轻省刑杖,判案前总会到城隍祠前审讯,判决料事如神,县内无赖者多服用水莽诈骗他人财产,往往致死,他遇上服毒案即刻不拘讯,命人到各处割去水莽,自此骗案不复见;荒年他又会设赈,遇上痢疫亦会拿出俸禄施药,曾在衙门门外放下一联:“乡井有田宜早种,县庭无事莫频来。”同时修葺学宫、建预备仓、筑康乐桥,买田为修桥费,县人为他立生祠[3][4]

之后姚继舜调任蒲圻知县,升工部主事崇祯七年(1634年)任高州知府,为政廉平,在明伦堂讲学,在城外四关建造社学,并设立社师捐俸置田供给[5],南明时历任长沙推官、云南道监察御史、湖西道参议太仆寺卿,最终隐居丹霞[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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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传第二十九》:绍宗立,雅知(何)腾蛟,倚之如肱股心膂。旋李自成殁九宫山,其部刘体仁、郝永忠等有众四五万,以无主将归腾蛟,骤入湘阴。长沙初不知其来附,惧甚。(黄)朝宣即率兵还御,(傅)上瑞请避,腾蛟曰:“死于左、死于寇一也,何避为!”命梁梦卜、姚继舜、陈鹤龄以乡兵备守。……继舜,字虞廷,桐乡人。万历四十四年【三十一年】举于乡。万载知县,调蒲圻,历长沙推官、工部主事、云南道御史、湖西参议、太仆卿。隐丹霞。
  2. ^ 光緖《桐乡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上》:(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解元秀水陈万言……姚继舜 字虞廷,应天中式,官山西盐运使,募化乡人
  3. ^ 民国《万载县志·卷五·职官》:姚继舜,号虞廷,桐乡举人,万厯间知县 府志、通志作由乡贡任 ,性恬淡,迎养不以帑,随一切刑杖奉父命悉从轻省,命案必诣城隍祠勘诘,剖决如神,先是无赖者多服水莽诈人财,往往致死,继舜遇服毒案即不拘讯,命各处刬去其根,自是少息;岁饥设赈,遇痢疫施药皆出清俸,全活其多,尝榜一联于门曰:“乡井有田宜早种,县庭无事莫频来。”想见劝农息讼之政,至其葺学宫、修预备仓、建康乐桥,复买田为修桥费皆可纪者,邑人立为生祠,升工部主事,后知高州府,祀名宦。
  4. ^ 四库全书《江西通志·卷六十·名宦四》:姚继舜,号虞廷,万厯间由乡贡任万载县,岁大饥捐俸设粥济之,疫痢交作,施药全活甚众,葺学宫、修预备仓、建康乐桥,书一联于门曰:“乡井有田宜早种,县庭无事莫频来。”民至今称之,升工部主事。 安志
  5. ^ 光绪《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绩传》:姚继舜,桐乡人,崇正七年知高州府事,政平讼理,讲学明伦,尝令城外四关起造社学,设立社师捐俸置田以供给之,远近士民彬彬向化,比之文翁之造蜀云。 郝通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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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緖《桐乡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上
  • 民国《万载县志》·卷五·职官
  • 四库全书《江西通志》·卷六十·名宦四
  • 光绪《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绩传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传第二十九
官衔
前任:
伦应祥
明朝万载县知县
1616年-1622年
继任:
陈瑛
前任:
申用嘉
明朝高州府知府
1634年-崇祯年间
继任:
黄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