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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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衮(15世纪—16世纪),舜章江西吉安府永新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尹衮是弘治八年(1495年)的举人[2],授寿宁知县,为政崇尚德化,召来父老用诗歌劝善,公余时总会召来诸生讲学勉励,又曾开凿陂筑坝灌溉荒田数百亩、在饥荒时设法赈济贫民,多所全活,得到部使奖励,不久他的母亲去世,扶棺跣行三百里,行李没有余钱,县内老幼都相继出资,他也辞谢不受[3]

之后尹衮起复外任夔州通判,当时朝廷采买皇木,河道险峻不可运送,他祈祷后暴雨降下;荆州饥荒流寇横行,他就捐俸助赈救活人民,当地人立生祠祭祀。转任绵州知州,在败坏的公署中发现藏金数万两,他禁止旁人取用,登记数目用作岁赋,余钱拿来修葺城池,人们都称其廉洁,绵州人为他立去思碑,擢任刑部员外郎,转福建盐运同知,请求退休时不待报而归;他生平廉洁自持,不为子孙温饱,经常以慎交游、远势要劝戒后辈[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永新县志·卷十六·人物志》:尹衮,字舜章,宏治乡举,授寿宁令,召父老牖以至诚作劝善诗歌,境内士民皆知道感从。升夔州府通判,时采买皇木,河崄巇不可出,衮祷于神,一夕暴雨漂抵;荆州岁饥盗起,捐俸助赈,民得全活,寇亦寻弥,夔人为立生祠。迁守绵州,公廨垣坏,获瘗金数万两,禁家众勿取,登记其数以当岁赋,余以葺城堞,人称其廉,绵人为立去思碑。擢刑部员外郎,迁福建运同乞休,不俟报即而归,生平廉洁自持,不为子孙温饱计,恒以慎交游、远势要为戒。 参省志、府志、万历志、《禾川书》
  2. ^ 同治《永新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举人……明……宏治八年乙卯乡试……尹衮 运同,有传
  3. ^ 康熙《寿宁县志·卷四·官守志》:尹衮,江西永新人,由举人正德三年任县事,政尚德化,一介不取,首崇学化,公暇辄召诸生讲学,勉以德业,孜孜不倦。尝凿陂筑坝溉芜田数百亩,岁饥设法赈贷贫民,多所全活,部使者屡奖之;后丁内艰,扶衬跣行三百里,囊无遗赀,邑中老幼相率赍钱赙之,悉谢不受,起复陞员外郎。

参考文献[编辑]

  • 康熙《寿宁县志》·卷四·官守志
  • 同治《永新县志》·卷十一·选举志
  • 同治《永新县志》·卷十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吴廷瑄
明朝寿宁县知县
正德年间
继任:
张咸
前任:
范仑
明朝绵州知州
1520年-嘉靖年间
继任:
黄希雍
前任:
王翰臣
明朝福建都转盐运使司同知
嘉靖年间
继任:
蔡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