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烈堂
外观
林烈堂 | |
表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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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林朝璣 |
白话字 | Lîm Tiâu-ki |
台语罗马字 | Lîm Tiâu-ki |
号 | |
汉字 | 少儀 |
白话字 | Siáu-gî |
台语罗马字 | Siáu-gî |
表字 | |
汉字 | 烈堂 |
白话字 | Lia̍t-tông |
台语罗马字 | Lia̍t-tông |
林烈堂(1876年9月7日—1947年6月20日),名朝玑,字烈堂[1],号少仪。为雾峰林家顶厝领导人物,林文凤(仪卿)长男、林献堂之堂兄。烈堂个性爽朗豪迈,热心公益,尤其慈善、教育,曾任台中厅参事、州市协议会员,亦曾参与包括制麻、樟脑,以及华南银行、工商银行(第一银行)等家企业的经营[2]:198。
生平
[编辑]1914年9月,与堂弟林献堂商议办校,于是向时任台湾总督的佐久间左马太提出申请,11月,总督府以“自筹经费与校地”为条件,准许设校。林烈堂便捐出台中市新高町百十八番地土地15,000坪,并召集辜显荣、吴德功、蔡莲舫、林熊征等中北部门阀士绅17人,在数月间募得248,820元经费,创立“公立台中中学校”(今国立台中第一高级中学),并在五位创立委员中担任委员长[1]。
1936年4月27日,又与张焕珪、林耀亭、林澄坡、郭顶顺等人,邀集日人创办“台中州私立台中商业专修学校”,即今台中市私立新民高级中学。并于1936年4月至1941年3月、1945年11月至1947年9月间,分别担任该校首理事长、董事长。[3]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林烈堂先生事略. 国立台中第一高级中学. [2011-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07) (中文(台湾)).
- ^ 李腾岳. 《臺灣省通志稿》卷七人物志. 台北: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62 (中文(台湾)).
- ^ 校史簡介. 台中市私立新民高级中学. [2011-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25)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