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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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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洋
大明山东按察使司佥事
籍贯四川成都府绵州
出生三月初六日
配偶李氏
亲属曾祖汪思拳,祖汪志训
汪昌,嫡母何氏;生母陈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

汪东洋(1499年—?年),字德涵,号伯海,四川成都府绵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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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四川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进士。兵部观政,授主事,升员外郎,官至山东佥事[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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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思拳;祖汪志训;父汪昌,驿丞;嫡母何氏;生母陈氏。严侍下,妻李氏,弟东海;东瀛;东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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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民籍,治《书经》,年三十四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进士。三月初六日生,行一,曾祖汪思拳;祖汪志训;父汪昌,驿丞;嫡母何氏;生母陈氏。严侍下,妻李氏,弟东海;东瀛;东洲。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三名。观兵部政,升员外郎,山东佥事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嘉靖二十一年四月,山东剧贼刘仪等啸聚鱼台之独山,巡抚都御史曾铣檄曹濮兵备副使金清、佥事汪东洋等剿平之,捷闻,诏赏铣银三十两、彩币二表里,清升俸一级,及知府程尚宁各赏银币,东洋准以功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