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侍产假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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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侍产假为在职香港男性的法定劳工假期。由2019年1月18日起,男性雇员只需要向雇主展示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证明为初生婴孩之父亲,即可以申请在婴孩预产期前4周或者出生后14周内(如婴儿的预产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则为至自婴儿确实出生日期当日起计的10个星期内),最少享受5日男士侍产假及支取4/5薪酬,同时第57章其实没有禁止雇主全额支薪[1]

根据法例规定,男性雇员必须已按照连续性合约工作了40周或以上及每星期至少工作18个小时,才能领取4/5薪酬。

男士侍产假于2014年12月18日在立法会上经过三读通过,于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历史[编辑]

香港政府率先推行[编辑]

2012年4月1日起,香港政府向合资格公务员提供5日全薪男士侍产假,截至2014年9月月底,共7,036名公务员领取过相关假期。

立法建议[编辑]

2012年10月22日,劳工顾问委员会就男士侍产假是否立法而经历了3小时的激烈辩论,委员会以9比3大致上同意男士侍产假立法。惟劳工方面认为需要参照香港政府的5天制度,资方方面则倾向于3天。连同境外生产及非婚生子女等细节,预料待至2012年11月月底开办会议时再会商议[2][3]

2012年11月26日,3名资方委员表示反对立法,另外3名资方委员表示支持立法,连同6名赞成立法的劳工委员,最终由委员会主席劳工处处长卓永兴运用权力,以主流意见大比数支持下通过赞成立法,令到有薪侍产假有望推行。此外,原来劳工委员坚持男士侍产假为5日,但是研究过附近地区均推行3日有薪侍产假,而且资方委员坚持起步点应该设于3日,以免对雇主有太大影响,劳工委员为了尽快通过法例,接纳起点比较低的方案,最终劳工委员让步表示支持,期望于立法一年后再检讨。劳工顾问委员会就男士侍产假立法达成共识,香港男性可以享受3日有薪侍产假,及可以领司4/5薪酬。政府将会将建议提交予立法会讨论及及草拟法例[4],预料最快于2013年至2014年正式落实。有关部门估计,落实政策每年涉及薪金开支约1亿4千万港元,占总工资成本0.02至0.04%[5][6]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于2013年1月25日指出,希望于同年10月将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于实行一年后再由劳工顾问委员会检讨[7]

三读通过[编辑]

2014年12月18日,立法会继续讨论《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修正案,该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提出修正案,要求将男士侍产假增加至7日,引起了连场的激烈辩论。香港政府的建议为雇员享受男士侍产假期间可以支取4/5薪酬,泛民主派提议修正为支取全薪,被建制派反对。时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明,若果修正案获通过,有可能撤回草案,指出此前建议是由劳工顾问委员会所达成的共识。最终,《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在52名立法会议员赞成、无人反对及1位弃权下通过,预计于2015年3月生效[8],最后提前于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修改建议[编辑]

在劳工兴问委员会达成共识下,由政府提出《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把男士侍产假由现时的3日增加至5日。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则提出修订,将假期日数增至7天,再一次被建制派反对。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扬言若修正案获通过,特区政府会撤回草案,否则偏离了劳顾会的共识。民主党议员黄碧云批评罗致光的言论是“要挟”,做法“可耻”;新民主同盟议员范国威亦不满政府以劳顾会作“挡箭牌”,认为劳顾会不应凌驾立法机关,促请政府多聆听立法会的意见[9]

最终修正案遭到否决,而《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在54名立法会议员赞成、1位反对及4位弃权下通过,于2019年1月18日起实施。

经济影响[编辑]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评估,实施男士侍产假只会令雇主增加劳工成本0.02%至0.04%。香港职工会联盟总干事蒙兆达表示,以一间聘请10人、平均月薪1万5千港元的企业为例子,每年因为男士侍产假而导致的新增成本为240元。

轶事[编辑]

  • 男士侍产假于香港立法前,部分在香港营运之企业已经为男性员工提供男士侍产假。人力资源管理学会经过调查发现,近半接受访问企业设有男士侍产假,劳工处亦调查过1,000间企业,当中8成企业实施男士侍产假,通常为期1至3日,最多长达14日[10]
  • 2018年10月,民主派提出将侍产假日数增加至7日的修正案全遭否决,作为第一位在任期间怀孕的立法会议员的新民党容海恩投下反对票,但称支持政府日后继续增加侍产假日数[9]
  • 全球有近五十个国家或经济体设有薪侍产假或陪产假,日数由1天至480天不等,较多在7至10天的范围内,包括六个非洲国家。若单以亚洲区的先进经济体计算,香港的5天新侍产假日数,算是在中下游,例如台湾是五天全薪;日本男性可享52周假,只获六折和31%支薪;韩国可享53周假,但员能支取31%薪;至于中国,侍产假由7至30天不等,当中半数省份设15天侍产假[9]

参考注释[编辑]

  1. ^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www.labour.gov.hk. [2022-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9) (tc). 
  2. ^ 资方让步 男士侍产假有望立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2年10月23日
  3. ^ 侍产假立法 劳顾会大比数支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2年10月23日
  4. ^ 劳顾会同意三日侍产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2年11月27日
  5. ^ 男士可享三天侍产假 《星岛日报》 2012年11月27日
  6. ^ 3日侍产假立法 八折支薪 劳方让步 弃争取5日全薪[失效链接] 《明报》 2012年11月27日
  7. ^ 政府10月提交男士侍产假草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3年1月25日
  8. ^ 3天侍产假落实 全薪修正案否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9. ^ 9.0 9.1 9.2 香港侍產假增至5天 低於中國和部分非洲國家. RFI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18-10-26 [2022-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5) (中文(繁体)). 
  10. ^ 瑞士父母诞子后享480日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14年12月19日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