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雍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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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雍(1451年—1542年),希冉简菴浙江余姚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成化十九年癸卯浙江乡试举人,二十年(1484年)联捷甲辰科二甲九十二名进士,弘治时官工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九年升湖广按察司佥事[1]。丁忧,服阕,十六年十月复除江西佥事,又改山西佥事,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升山西右参议,五年三月升山西副使,七年六月升广东按察使,八年十二月入觐,升河南右布政使,十年五月升贵州左布政使,十一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等处,十三年五月升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采办大木,十六年十一月采木事竣,命添注本部管事,嘉靖四年(1525年)四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六月以给事中蔡经黄臣论劾乞休,许给驿还乡。二十一年十二月卒,年九十二[2]。著有《简庵文集》、《诗集》各四卷,《三省经营集》二卷。

家族[编辑]

出身余姚眉山陈氏。曾祖父陈安善。祖父陈信。父陈颐,封工部主事,赠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母胡氏,封淑人。子陈文蜚(陈文篚),号守愚;孙陈孟庄(1497年-1574年),初号眉峰,晚更号两谿散人[3]、陈孟恺(荫贡生,南京詹事府主簿)、陈孟熙(官生,官府同知)、陈孟阳。曾孙陈三省[4]。玄孙陈治本陈治则

注释[编辑]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癸卯,升南京监察御史朱德、刑部员外郎陈雍俱为湖广按察司佥事,南京刑部员外郎周信、狭西商州知州蔡相俱广西佥事。
  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九》:嘉靖二十一年十二月丁丑,致仕南京工部尚书陈雍卒。雍浙江余姚县人,成化甲辰进士,授工部主事,累升南京工部尚书,以言官论劾,再疏乞休。 上廉其枉,诏给驿还,仍赐岁夫、月米,年九十,遣巡按御史即其家致礼存问,至是卒,赐祭葬如例。
  3. ^ 孙鏊《征仕郎高邮州判陈公行状》:公讳孟庄,字子孝,简菴公生文篚,号守愚,赠詹事府主簿,公父也。守愚公有子六人,公长,同母弟二人,为毛孺人出。其三则庶母弟也。公始号眉峰,晚乃更号两谿散人。微疾不起,万历甲戌二月八日也,距生弘治丁巳五月十三日,享年七十有八。配孺人邹氏,男三祝,侧室徐氏出。女二,长邹儒人出,即鏊妇也;次尚陆生之筳。孙男五人,治元、治纲皆庠生,余俱幼。
  4. ^ 《余姚志》:陈孟恺妻傅氏,南京人,孟恺以荫为南詹事主簿,继娶氏,封孺人。未几孟恺卒,傅年才十九,悲怆欲殉,念己方孕五月,冀生子,乃强视息。比㝃身得女,曰:“女亦而夫骨血,不可弃。”遂独处一室,与女相依为命,终身不闻笑声。以前子三省贵,封太宜人。

参考文献[编辑]

  • 孙矿《南京工部尚书简庵陈公雍墓志铭》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