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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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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天民
大明凤阳府知府
籍贯湖广武昌府崇阳县
字号字明先
出生十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陈氏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湖广乡试第七名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饶天民(1502年—?),字明先,号任菴,湖广武昌府崇阳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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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第三甲进士[1][2]。授中书舍人。十九年选授河南道试监察御史,十月实授,弹劾詹事府府丞胡守中,疏请祭祀薛瑄,增加湖广的考试名额。又弹劾郭勋,议论河套军事,忤旨被廷杖。后巡按苏州、松江等地,曾为黄训所编的《皇明名臣经济录》作序。后出为凤阳府知府,谪判合州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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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饶仕亨;祖父饶昱;父饶伯浒。前母刘氏;母汪氏;继母陈氏。具庆下。兄饶天爵(知州)[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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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