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林清岳弑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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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1998年,位于台北县林口乡下福村一名年龄仅19岁的林清岳,因为不满父母林银树、曾玉甘平时的管教方式,向朋友苏彦哲、刘玉薰、赖英毓、江玉如、卓姓少女等5人提议,共同杀害其双亲,事后可以分得遗产、保险理赔。1998年10月11日晚间,持菜刀将双亲砍杀一百零九刀,为确定双亲死亡,在尸体上注射安眠药。后在监狱接受教诲师妙慧法师辅导。1995年三审定谳,判决死刑确定,褫夺公权终身。2002年5月6日晚上九时四十五分在台北县土城市的台北看守所执行枪决。枪决后捐出器官。
内文是否有误?事发于 1998 年为何于 1995 年三审定谳,判决死刑确定,褫夺公权终身。—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8.161.8.123(对话|贡献)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