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薄熙来事件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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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删者手下留情。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2日 (四) 03:02 (UTC)
关于提删
[编辑]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有更多的理由证明删除该条目是很不明智的。目前薄熙来事件的影响已经接近1976年抓捕四人帮,这样的事件在共产党内部产生的地震已经涉及多个常委。一个薄熙来条目不足以承载如此多的内容。单独设立条目完全是必要的。提删者应该反思自己是否矫枉过正,对待新条目过敏。 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05:09 (UTC) 支持保留此条目。--花有百日红(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1:45 (UTC)
搞笑吧
[编辑]一个待删除的条目被评为高重要度,这不是维基百科的玩笑吧。管理员是不是应该快速保留一下了? Martingale(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8:27 (UTC)
- 维基百科的删除经常很搞笑中国2012年5月,一个记录新闻动态的。有人抄了一段,明明只要点一下“撤销”的,侵权审查了数日,最后把整个条目都删除了。Genhuan(留言) 2012年5月12日 (六) 02:41 (UTC)
合并
[编辑]薄熙来和王立军本来毫不相干,但是随着事件揭露,证明两个事件其实是一个事件。
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按西方法律是控方无证据入罪薄熙来,但中国政府未审讯先定罪开除薄熙来的公职及党位是犯法。证人口供不实,从来没有亲自交钱给薄熙来,而薄熙来从不知情,而证人是个罪犯大话精,而另一位证人是精神病人,这样证据怎告得入薄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