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Sth60/试验:香港公营房屋楼宇设计类型 - 十字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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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型(英语:Cruciform),是香港公营房屋其中一系列之住宅建筑设计,目前分为两大类别、均由香港房屋委员会规划、设计及发展。

历史与概述[编辑]

旧十字型[编辑]

单位模组简表[编辑]

所属 代号 代号(官方) 单位类型 单位间隔 有梗房? 双层复式设计? 大约实用面积(平方米 大约室内楼面面积(平方米 编配人数标准

(仅适用租住房屋)

一型 1-2B 两睡房单位 - 2 Bedroom Unit 2房2厅 62.43
二型 2-2B-1 两睡房单位第一款 - 2 Bedroom Unit Type 1 39.2
2-2B-2 两睡房单位第二款 - 2 Bedroom Unit Type 2 45.52
二型

(互锁版本 - 顺致苑)

2L-2B-1 D2 两睡房单位第一款 - 2 Bedroom Unit Type 1 N/A
2L-2B-2 D1 两睡房单位第二款 - 2 Bedroom Unit Type 2 2房2厅(有条件间3间房)
2L-2B-3 D3 两睡房单位第三款 - 2 Bedroom Unit Type 2(互相锁连)
2L-1B C 一睡房单位 - 1 Bedroom Unit 1房2厅
2L-2B-1-D D1 两睡房复式单位第一款 - 2 Bedroom Duplex Unit Type 1 2房2厅(原装;住户可自由间房) 是(顶层则否)
2L-2B-2-D/D2-D D2 两睡房复式单位第二款 - 2 Bedroom Duplex Unit Type 2

新十字型[编辑]

单位模组简表[编辑]

所属 代号[1] 单位类型 单位间隔 连储物室? 大约实用面积(平方米 大约室内楼面面积(平方米 编配人数标准

(仅适用租住房屋)

1983年版本(琼轩苑) 1B 小型(一睡房单位 - 1 Bedroom Unit)[注 1] 1房2厅 37.0/37.2/37.3 31.5/31.65/31.99/32.13/32.38/32.38 N/A
1983年及1999年版本 2B-A 小型(两睡房单位 - 2 Bedroom Unit) 2房2厅 4至6人
3B-B 中型(三睡房单位第一款 - 3 Bedrooms Unit 1) 3房2厅 51.4/51.5 45.39/45.62/45.64/45.79/46.08/46.96 5至7人
3B-C 大型(三睡房单位第二款 - 3 Bedrooms Unit 2) 59.0/59.4/59.6/59.9/60.0/63.0 53.26/53.69/53.56/53.76/54.24 6至8人

演进简表[编辑]

位置 版本 1983年(第一版本) 1998年改良[2] 1999年改良(初次) 1999年改良(终次) 1983年(初次 - 退台 - 琼轩苑) 1999年改良(初次 - T型 - 禾𪨶邨景和楼)
结构
公用 外墙及整体结构
  • 结构为石屎物料
  • 外墙可采用油漆及纸皮石,但主要为 "大厦本体用油漆、单位组件外墙用纸皮石"
  • 终饰与1983年原装标准版本无异;但有退台设计,当在30楼开始则将部分单位移除,相对地亦增设了一扇通风窗于缺失单位之墙壁部分
  • 终饰与1999年原版本无异;不过受到地形与噪音所限,大厦结构改为单向设计,长的两翼设有4个小型(两睡房)单位,短的两翼设有2个中型(三睡房第一款设计)单位,换言之每层只有6个单位。
公用设备分布
  • 大厦的照明、升降机等公用设施均集中在大厦中央部分,而电表房等则设置在天井两旁之钻石形空间。相比长形大厦更为紧凑、精密,对用户更为经济(提高实用率)与及提高效率
电梯大堂通风窗
  • 最初为石屎物料直条护栏
  • 于1990年以后则改为铁窗
  • 改为铝窗
地下大堂升降机门
  • 于1994年及往后建成之大厦,外门边框铺设花岗石为装饰[3]
升降机数目
  • 4部
  • 但受启德机场所限而降低楼宇高度的大厦,则只有2~3部
  • 4部
升降机停层方式
  • 依高低、单双层区分,使每层仅有一部升降机停靠
  • 简化为高低层区分,使每层均有两部升降机停靠
升降机轿厢
  • 于1994年及往后建成之大厦[3]
    • 更改机厢内地板设计及改为铺设花岗石
    • 机厢高度增2600mm
    • 内壁、机门及每层门框都改用不锈钢
    • 装设假天花连照明装置以及电子显示板
    • 采用高效能电动机推动系统以节省能源
楼梯构造
  • 采用与康和一型相似之矩形设计
  • 采用与和谐一型第二至三代相似之方五角形设计
  • 采用与康和一型相似之矩形设计
  • 采用与和谐一型第二至三代相似之方五角形设计
楼梯数目
  • 设置2条楼梯
  • 受启德机场所限而降低楼宇高度的大厦,则会有多于2条的情况;但只会在住宅顶层设置,因为顶层是没有升降机服务,固然只能由下层楼梯行上到顶层[4]
  • 设置2条楼梯
楼梯窗户
  • 为细小的气窗
  • 经重新设计后,面积增大并呈垂直长方形,与康和大厦逃生楼梯的窗户设计极为相似
  • 经重新设计后,面积增大并呈垂直长方形,与康和大厦逃生楼梯的窗户设计极为相似
  • 位置改在其中一翼的前端,并不是在中央部分
单位 房间
  • 全部为原装梗房,不过可以按需要拆添间隔墙,因为房间墙壁并非结构墙
窗户
  • 小型(两睡房设计):客厅及两间房窗户面积为大
  • 中型(三睡房第一款设计):客厅设有一扇窗户;其中两间房间窗户面积大;另外一间仅有面积较小的窗户,另一边为冷气机台
  • 大型(三睡房第二款设计):客厅设有两扇窗户;而其中两间房间窗户面积大;另外一间仅有小窗户
  • 窗框设计与1999年初次版本略为不同
  • 海丽邨之向海单位的客厅窗户呎吋比同期设计更大
  • 窗框设计与1999年初次版本大致无异
花槽
  • 均设置在全部单位的客厅窗户外面
  • 全部单位一律取消设置
储物室
  • 仅有最大单位才会设置一间,门口为对外拉开的扇门
  • 不过对于受启德机场所限而降低楼宇高度的大厦、上述条件则不一定,因为这些大厦的升降机数目减少至2~3部,变相某些公用设备(如电表房等)可以移至原有中央电梯槽位置;至于腾空而来的钻石形空间则可以纳入旁边单位,成为额外的储物空间给予中型(三睡房第一款)单位,有两款做法以善用此空间[4][5]
    • 第一款:于厨房内与 "钻石形空间" 部分打通,为单位内增添一个固定间隔储物室,同时亦设置一扇小窗户望向天井
    • 第二款:若果 "钻石形空间" 旁边是楼梯,当然无法设置一扇小窗户,同时额外获得的空间比旁边单位略细。不过可以将单位内大门口扭转约45度角以稍为增加玄关面积(如是者,与传统新十字型之 "两个单位大门口并排" 设计不为相同),而旁边还有细小空间、可改作一个固定间隔储物室
  • 因为没有最大的单位(三睡房第二款设计),故此没有任何单位设置
厨房
  • 设置在大门旁边
  • 一睡房单位的做法是移至其中一间房间位置(大门右旁)
  • 设置在大门旁边
露台
  • 均设置在全部单位的厨房内
  • 中型及大型单位均一律取消设置,不过小型单位则保留
浴室与厕所
  • 中型(三睡房第一款):浴室窗户外是露台
  • 大型(三睡房第二款):浴室内的洗手盆及马桶均分离成两个空间(原装设计),并且设置两扇门隔开。马桶是面对门口
  • 原装设计将浴室内的洗手盆及马桶改为身处同一空间
  • 中型(三睡房第一款):浴室窗户外不再是露台,而是直接望向户外,面积亦有所增加
  • 大型(三睡房第二款):浴室内的洗手盆及马桶均合并在同一空间。马桶改为面对墙壁
  • 原则上维持1998年初次版本间隔;不过大厦内的一睡房单位的浴室则是移至原有厨房位置;至于单位内唯一的房间则透过原有浴室位置腾空而增添面积
平台
  • 未有设置
  • 祇有于29楼设置,乃属于同层09室
  • 未有设置
两者兼属 供水、排污及座厕通风喉
  • 排水渠设于屋内浴室
  • 排水渠设于屋外,原有位置分别用以增加洗手间对出位置及窗户的面积
  • 排水渠设于屋内浴室
  • 排水渠设于屋外,原有位置分别用以增加洗手间对出位置及窗户的面积

十字型(Cruciform, C)[编辑]

旧十字型大厦(Old Cruciform Blcok, OCB)[编辑]

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成立后首款标准型住宅大厦设计,在1976年发表,最初定位为出租公屋与居者有其屋之间用途可予互换[6];唯所有规划原本都定为出租公屋,只是后来居屋计划大受观迎、继而将大部分大厦改为居屋用途。

早期称为 "十字型大厦" ,当房委会设计 "新十字型大厦" 后,便返称"旧十字型" (亦有一说是为免与原廉租屋标准之 "大十字型" 建筑类型混淆,皆因 "大十字型大厦" 同样原称为 "十字型大厦")。此大厦为最早期的标准型设计居屋大厦,但实则上旧十字型原本是为了革新出租公屋之楼宇设计(因为当时公屋仅一律使用传统长条型或塔式建筑),并且用于出租公营房屋[7][8][9][10][11][12][13][14]

值得注意是,愉城苑是全港首个采用标准型大厦设计的居屋(待议),该屋苑原本是沙角邨二期,因为政府认为居屋计划在当时受市民欢迎,决定改为居者有其屋并且于第二期居屋计划加推发售。

楼宇类型 英语名称 版本(Version) 外形属性(鸟瞰外形) 设计时期 脱稿或发表时间 首批楼宇竣工(时间) 最后一批楼宇竣工(时间) 首批楼宇拆卸(时间) 最后一批楼宇拆卸(时间) 建筑设计特色 著名例子 相片 图则
旧十字一型 Old Cruciform 1 N/A 十字形 1974年~1976年 1976年[6] 怡阁苑(1981年) 兆山苑(1984年) 楼高为20层或以下,每层单位共有8个,全属2房梗房单位、划一款式设计,面积约为538呎。


部分旧十字型楼宇均是完全相连;每层单位光线充足、没有存在深入的外墙壁凹及天井;走廊较长;每两个单位的门口为并列;单位内不论是客厅还是房间的窗户乃面向划一方向,突出来的墙壁立面是没有任何窗户。

兆山苑启泰苑怡阁苑茵翠苑旭埔苑
启泰苑
楼宇平面图
启泰苑启邦阁
旧十字二型 Old Cruciform 2 一般出租房屋版本(General rental version) 愉城苑(1980年) 新田围邨裕围楼(1981年) 楼高为20层或以下,每层单位共有8个,全属2房梗房单位、不过共有3款设计,面积介乎492呎至563呎。

大部分旧十字型楼宇均是完全相连;每层单位光线充足、没有存在深入的外墙壁凹及天井;结构比上述型号更紧凑精密;单位内的客厅及房间的窗户并不是面向划一方向,而突出来的墙壁立面则设有窗户,正是两个房间的窗户。

愉城苑汀雅苑兆安苑新田围邨裕围楼
愉城苑
楼宇平面图
愉城苑城康阁
互锁紧扣/紧密连接版本(Interlock version) 顺致苑(1979年) 楼高为14至17层,每层单位共有8个,全属2房梗房单位(但有一间与邻楼宇扣连的单位为面积最大,有条件间3个房间,另外复式单位则不限于间2个房间);大厦顶层设有复式单位;因为其中一个面积最大单位内的一间房间是与邻座扣连,故此必须兴建两幢楼宇、并且完全相连,是此楼宇设计的特色。

不过,依据房委会的标准大厦图则库、再与顺致苑图则对比,顺致苑全部大厦似乎使用 "旧十字形(紧密连接版本)" ;但因为资料缺乏、不清楚在1976年(居屋首次发售)房委会有否为居屋计划订立标准大厦设计(最初旧十字型专为出租公屋设计,并非居屋)。相比标准图则,顺致苑内每座大厦顶层设有复式单位、屋顶设有红色特色瓦片、部分座数之中央大堂的储物室改为升降机(总共有三部),显得 "独一无二"(因为此设计只有顺致苑使用),所以更加可能倾向归为 "非标准型" 。

顺致苑(待议)
顺致苑大厦外观
右下角几幢大厦、屋顶装设红色瓦片,便是顺致苑
楼宇及单位平面图
顺致苑顺祥阁&顺荣阁

新十字型大厦(New Cruciform Block[15], NCB)[编辑]

是香港房屋委员会其中一款标准型住宅大厦设计,主要改良自上代旧十字型大厦。与旧十字型不同、新十字型大厦根本专为居者有其屋计划设计;后来为了提高公屋供应,政府决定将部分居屋屋苑改作公屋出租、当中包括新十字型楼宇,由于用料及布局较出租公屋上乘、该等单位的租金相对较高。

原始版本在1983年发表[16],翌年完成设计稿件及首次采用[17][18][19][20]。其后推出两个改良版本,分别在1998年及1999年9月发表[2][21]

一般楼高35至41层[注 2](1997年12月规定将新规划的大厦增加至40层[20])。大厦当中一对翼比另一对为长,较长的翼共有3个单位,而短翼则共有2个单位,一层合共有10个单位。大厦提供2房2厅,3房2厅及3房2厅(连储物室)单位,翼尾3房连储物室单位为三面单边环窗,这样可使单位光线充足及空气流通[16]。海丽邨部分新十字型楼宇向海一面设有特大窗户、油丽邨1期6座楼宇的顶部则设有遮光板,这些特色在其他同类楼宇是找不到的。

实际建成的版本有两个,分别为 "1983年" 及 "1999年改良",前者单位客厅窗口下方设有小型花槽、厨房设有骑楼、梯间窗口较窄等,后者则取消花槽及骑楼、增加梯间窗口面积等,以迎合不同时代住户的需求。

全港最高的新十字型大厦是位于油塘油丽邨的雅丽楼,智丽楼和逸丽楼(46层高,全港新十字型大厦只有此三座设有隔火层)。最矮的新十字型大厦是位于横头磡富强苑的富裕阁,只有13层高,同时只此一座只设有两部升降机的新十字型大厦。

楼宇类型 英语名称 版本(Version) 外形属性(鸟瞰外形) 设计时期 脱稿或发表时间 首批楼宇竣工(时间) 最后一批楼宇竣工(时间) 首批楼宇拆卸(时间) 最后一批楼宇拆卸(时间) 建筑设计特色 著名例子 相片 图则
新十字型 New Cruciform 1983年版本(1983 version) 十字形 1980年~1983年 1983年(发表)[22]
1984年(正式完成)[20]
青华苑(1987年) 天逸邨(2001年) 嘉隆苑的嘉昇阁及嘉平阁相比其他大厦而言,特别在于地下也设有住宅单位。 青华苑琼轩苑富强苑嘉强苑嘉隆苑晓翠苑锦英苑颂明苑兆麟苑宝珮苑天逸邨
青华苑


嘉隆苑
晓翠苑
嘉强苑


颂明苑
楼宇平面图
青华苑华碧阁
嘉隆苑嘉昇阁
富强苑富裕阁
嘉强苑嘉汇阁
1998年改良版本(1998 version) 1990年代 1998年9月(改良)[2] (没有兴建) (没有兴建)
待图片,此图片不正确
1999年改良版本(1999 version) 1990年代 1999年9月(改良)[2] 天恒邨(2001年) 东涛苑(2005年5月) 与此同时,亦存在 "1999年9月编订版本" [23] 天恒邨慈康邨海丽邨油丽邨油翠苑东涛苑
海丽邨
海丽邨,可见到向海单位设有加大窗户
油丽邨
油翠苑
东涛苑(爱宝楼后方较高楼宇)
楼宇平面图
东涛苑晓涛阁
油翠苑泳美阁
新十字型(特别设计 - 退台) New Cruciform(Setback) 1983年版本(1983 version) 1990年代(参照新十字型而设计) 2000年代 琼轩苑(2002年) 于规划设计期间,因为要迁就有旧机场高度限制的地盘,所以当中两翼要减低楼层数目,形成退台设计。每翼都有不同最高楼层(这点与风车型很相似)。亦是最后一个采用1987年版设计新十字型大厦的屋苑。

大厦位于1至28楼的08室提供原装1房单位,在其他新十字型大厦是没有的,但实则该等单位是由2房单位改装、将其中一间睡房改为厨房、移动浴室位置并增大睡房空间;位于29楼09室设有平台,更是全港居屋大厦独一无二。

琼轩苑
琼轩苑
楼宇平面图
琼轩苑
新十字型(特别设计 - T形) New Cruciform(T-Shaped) 1999年改良版本(1999 version) T字形 禾𪨶邨景和楼(2003年) 外型呈 "T" 字形,每层的单位数目只有6个,长翼拥有4个2房单位,短的翼拥有2个2房单位。

受到地形及面对大埔公路而可能产生噪音等限制,景和楼放弃采用标准设计、特别修改大厦外形为 "T" 形。

禾𪨶邨景和楼(原丰穗苑)
禾𪨶邨景和楼
楼宇平面图
禾𪨶邨景和楼

参考的文献[编辑]

  1. ^ 香港房屋委员会. Proposed Master Layout Plan and Project Development Budget for the Redevelopment of Lam Tin Estate Phases 7 & 8 (PDF): P.40. 2001-06-21. 
  2. ^ 2.0 2.1 2.2 2.3 Cost Implications for Design Improvements to Standard New Cruciform Block Between September 1998 and September 1999 Drawing Editions (PDF). 2000-05-04. 
  3. ^ 3.0 3.1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94-1995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95年: 第27页. 
  4. ^ 4.0 4.1 香港房屋委员会. 樓宇樣本平面圖富強苑富裕閣 (A座) 1樓至13樓 Typical Floor Plan Fu Keung Court Fu Yue House (Block A) 1/F-13/F (PDF). 
  5. ^ 香港房屋委员会. 樓宇樣本平面圖嘉強苑嘉匯閣 (A座) 1樓至24樓 Typical Floor Plan Ka Keung Court Ka Wui House (Block A) 1/F-24/F (PDF). 
  6. ^ 6.0 6.1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76-1977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77年: 第23页. 
  7. ^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76-1977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77年: 第23页. 
  8. ^ Team, Discuz! Team and Comsenz UI. [公屋資料分享] 愉城苑及汀雅苑本是出租公屋 (附舊剪報). hkitalk.net.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7). 
  9. ^ 《大公报》及《工商日报》,1981年2月17日
  10. ^ 《华侨日报》及《工商日报》,1979年7月10日
  11. ^ 《华侨日报》及《工商晚报》,1980年12月15日
  12. ^ 《华侨日报》,1981年6月22日。
  13. ^ “居屋”计划向北区发展 上水彩园邨两邨大厦 将来用作居屋用途,《华侨日报》,1982年2月16日。
  14. ^ 屯门安定邨打桩工程 房屋委会今招标承投,《工商晚报》,1978年9月8日
  15. ^ Block Types.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2019-07-17 [2020-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英语). 
  16. ^ 16.0 16.1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83-1984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84年: 第56页. 
  17. ^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84-1985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85年: 第54页. 
  18. ^ 刘骐嘉、胡志华、李兆麟. 充分善用土地 (PDF). 立法局秘书处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 1997-06-19 [2022-03-12] (中文(香港)). 
  19. ^ 刘骐嘉、胡志华、李兆麟. 充分善用土地 (PDF). 香港: 立法局秘书处 -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 1997-06-19: 24. 
  20. ^ 20.0 20.1 20.2 New Cruciform Block – Revised Kitchen and Bathroom Layouts and Design Amendments (PDF). 香港房屋委员会. 2000-09-15. 
  21. ^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99-2000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2000年: 第24页. 
  22. ^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83-1984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员会. 1984年: 第56页. 
  23. ^ 香港房屋委员会. Proposed Master Layout Plan and Project Development Budget for the Redevelopment of Lam Tin Estate Phases 7 & 8 (PDF): P.40. 2001-06-21. 

备注[编辑]

  1. ^ 只有琼轩苑设有,实则由2房单位改装、将其中一间睡房改为厨房、移动浴室位置并增大睡房空间
  2. ^ 油丽邨一期有三座楼宇高达47层,为符合消防条例而需要作出特别设计,譬如于25楼设立隔火层等。
    相反,富强苑及嘉强苑嘉汇阁因为要迁就有旧机场高度限制的地盘,决定取消一至两部升降机而用作大厦服务设施,而原本的大厦服务设施的空间则腾出作加大部分住宅单位之用,所以其高度较一般新十字型矮、只有14至27层,同时为了在有限楼宇高度下,用尽地盘发展潜力以增加单位供应,建筑师把升降机机房置于顶层而非天台,所以该等大厦的升降机不到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