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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Lambie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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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滥用多重帐户,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Blocks review|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

--Antigng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5:34 (UTC) [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1) 提交用户查核请求时,绕过了程序没有在用户讨论页上加上{{subst:Socksuspectnotice}}模板,剥削用户辩解机会,造成不公。

2) 本人通常使用数个与朋友多人共享的vpn(不会刚好撞上我朋友吧...?)。 3) 除了不认识都不知道有什么好说。 取消上诉。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3:06 (UTC)[回复]

--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6:27 (UTC)
[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用户撤回申诉。
  处理人:Lakokat 2016年9月12日 (一) 03:46 (UTC)[回复]
您说不认识,但是跟您在同一议题上持同一立场(还要是条目讨论页),然后IP一样?说服力不够啊。这样的理据不可能予以解封。—AT 2016年9月11日 (日) 16:33 (UTC)[回复]
唉我还是先问一下是不是我识的人。朋友间意见相近不奇怪,但我也明白这是可疑到顶点的事,这也撞中真的是命... 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2:20 (UTC)[回复]
没事了。认命了。其中一人是我跟他讨论过的朋友...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2: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