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用户讨论:Scateu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您好,Scateu!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Kiva兔也2009年8月9日 (日) 02:17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清华大学民乐团”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Kiva兔也2009年8月9日 (日) 02:17 (UTC)[回复]

关于侵权条目的处理

[编辑]

在下留意到阁下在“清华大学民乐团”条目的编辑过程中,有将侵权模板删除的行为。在下基于善意推定,认为阁下是不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定所致。在下想提醒阁下:依据维基百科的规定,阁下不可以删除阁下所创建条目中他人添加的侵权模板,否则会被视为破坏而被封禁。

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侵权条目会在提出侵权的后的第七天,由管理员根据临时子页面的内容,判断是否仍有侵权的地方,如果没有,管理员会将临时子页面内的内容移动到原条目,并移除侵权模版。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2:55 (UTC)[回复]

如果您曾经在其他地方发布您的作品(尤其是在网络上),将其张贴到维基百科后被认为侵犯版权,且您确信您拥有这作品的版权,您可以在原始的作品发表处标示使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授权。—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3:01 (UTC)[回复]
请标示使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授权。因为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可以自由使用,因此如果只标示“授权本站内容在wikipedia上发表”,维基百科仍然无法接受,谢谢合作。—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3:28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清华大学民乐团”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ing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13:10 (UTC)[回复]

建议您可以列出新闻媒体的报道作为条目所涉及的相关数据来源,否则条目可能被提删。另请删除一些过于浮华的形容词,以求客观。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08: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