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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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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基金
Fundo Das Indústrias Culturais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信托委员会主席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
行政委员会主席林韵妮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的公务法人
成立年份2013年
所属部门社会文化司
总部 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14楼A室
联络资讯
网站www.fic.gov.mo

文化产业基金(葡萄牙语:Fundo Das Indústrias Culturais,简称:FIC)是隶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基金之一,属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实体,隶属社会文化司,负责运用其资源支持发展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产业的项目,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于2020年12月表示,正计划文化局内的文化基金与文化产业基金合并成为一个文化范畴的具法律人格的自治基金。[1]

法定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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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助促进文化产业孵化、产业化或规模化的项目;
  • 具有鲜明本土特色,且具发展潜力的项目;
  • 推动文化创意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和推广的项目;
  • 有助促进知识产权登记的项目;
  • 属其宗旨范围内的其他项目。

组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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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6/2013号行政法规(2013年10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文化产业基金。
  • 第11/2019号行政法规(2019年4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26/2013号行政法规《文化产业基金》。

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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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事会
  • 项目评审委员会
  • 信托委员会
    • 行政委员会
      • 项目资助部
        • 项目资助辅助中心
        • 项目监察中心
      • 综合支援部
        • 行政财政辅助中心
        • 资讯档案中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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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澳门日报. 文化文產基金合併自治基金. www.macaodaily.com. [2021-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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