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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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集中通常是指在社會生產過程中,企業規模擴大的過程。它表現為全部企業中僅佔很小比例的企業或數量很少的企業,積聚或支配著佔很大比例的生產要素。因此,集中又可以分為工業集中與產業集中。工業集中是以整個工業為考察範圍,對各個不同產業生產能力分布狀況的一種綜合反映。產業集中是以某個具體的產業為考察對象,反映產業內資源在不同企業間分布的狀況。集中度即集中的程度。產業集中度是針對特定產業而言的集中度,是用于衡量產業競爭性和壟斷性的最常用指標。傳統產業組織理論以產業集中度作為反映市場競爭程度高低的最重要的指標,它的基本邏輯是:較高的集中度表明更多的銷售額或其他經濟活動被很少一部分企業所控制,從而這一小部分企業擁有相當的市場支配力,特別是價格支配力,使市場的競爭性較低。但非傳統的產業組織理論對這一邏輯提出了質疑。該理論認為,市場的競爭性不僅與單個企業的市場份額有關,還與市場進入障礙等其他因素有關。正如保羅·薩繆爾森所指出的那樣,一個由單個企業構成的產業的集中度可能為100%,但是如果潛在的供給彈性足夠大的話,該廠商的壟斷勢力可以為零。如果存在著一種能帶來壟斷利潤的價格,那麼現有的壟斷就會受到新進入者或該產業中原有邊際廠商擴張引起的衝擊。也就是說,在特定的市場條件下(如潛在的供給彈性足夠大),集中度高並不意味著市場的競爭性弱,高集中度可能與激烈的競爭並存,尤其是在當今國際競爭的大環境下[1]

參考文獻[編輯]

  1. ^ 河北省開發區產業集中度顯著提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經濟網201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