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海峽公約
倫敦海峽公約(英語:London Straits Convention),1841年7月13日,由當時的歐洲列強——俄羅斯、英國、法國、奧地利和普魯士等國締結。公約重新確認鄂圖曼帝國對連結黑海與地中海的土耳其海峽(博斯普魯斯海峽與達達尼爾海峽)的「古代規則」。公約規定,在平時,任何外國軍艦禁止進入海峽;而戰時,蘇丹盟友的軍艦可進入海峽。此公約使俄羅斯無法將海軍直接開入地中海,從而確保了英國的海上優勢。[1]
公約是一系列涉及博斯普魯斯海峽、馬爾馬拉海和達達尼爾海峽眾多協議中的一個。該公約是對1833年俄土互助條約的回應。1833年的互助條約中,鄂圖曼帝國允許俄羅斯海軍自由通行海峽,而「外國軍艦」不可以任何藉口進入。[2]現在處理海峽問題的條約是1936年的蒙特勒關於海峽制度公約。
背景
[編輯]公約是列強間為加強鄂圖曼帝國實力所達成的協議[3], 演變自1809年的英土達達尼爾條約。
1831年開始,埃及在穆罕默德·阿里帕夏的領導下,反抗鄂圖曼帝國,導致了第一次土埃戰爭。俄國沙皇尼古拉一世選擇支持鄂圖曼帝國。1833年,俄羅斯派遣了軍隊支持鄂圖曼帝國在君士坦丁堡的防禦。英國也同樣地支持鄂圖曼帝國。[3]
然而,俄羅斯在當時是鄂圖曼帝國的主要盟友,兩國簽署了反映此一聯盟的互助條約。該條約保證,如果俄羅斯受到威脅,鄂圖曼帝國將封閉海峽,不允許外國軍艦進入。[3]
談判過程與結果
[編輯]然而,1839年,土耳其人與埃及人間的敵意再度導致了第二次土埃戰爭。埃及再次威脅帝國。1840年,英國的巴麥尊勳爵在倫敦與俄羅斯、奧地利及普魯士召開會談。[3] 結果便是1840年的倫敦條款。
不過,穆罕默德‧阿里帕夏最初不接受1840年的倫敦條款,故英國也努力說服支持穆罕默德·阿里帕夏的法國接受多邊協定。最終,這些努力達成了1841年的倫敦海峽公約,內容包含了與1809年達達尼爾條約相同的保證,也涵蓋了1840年的倫敦條款。
《海峽公約》在英俄兩強間建立了一段相對和諧的時期:俄羅斯海軍不進入地中海,英國海軍不進入黑海。[4]
然而,公約後英俄在該地區的緊張關係最終導致克里米亞戰爭。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Christos L. Rozakis. The Turkish Straits.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7: 24–25.
- ^ 摘自本條約的原文
- ^ 3.0 3.1 3.2 3.3 Straits Convention. Encyclopedia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The Gale Group, Inc.). 2004 [2018-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2).
- ^ J. Clarke, British Diplomacy and Foreign Policy 1782-1865: the National Interest (London, 1989), p. 207.